中國日報網消息:英文《中國日報》1月25日報道:2010年11月的一天,來自河南信陽的木瓦工戴正升正在北京一個建筑工地上勞作。待鋸的木頭被涂了銅漆,表面變得光滑。他握著木頭的手一不小心就滑進了飛速旋轉的電鋸,左手食指瞬間被鋸掉了一半。
“以前我鋪的地磚是最整齊的,”56歲的戴正升說。“但是,這幾天我自己穿衣服都很困難。”
專家指出,絕大多數的工傷職工都可以通過康復治療和訓練恢復勞動能力,并回到原來的工作崗位上。理論上講,從2004年起在我國全面實行的工傷保險制度可以為工傷職工提供免費的康復治療。但是戴正升卻沒有接受過康復治療。他正盼著拿了工傷賠付金回農村的老家去開個小養殖場。
由于缺少對工傷保險條例和康復治療的了解,數以百萬計的工傷農民工沒享受過工傷康復治療。然而截止2010年9月為止,中國的工傷保險基金竟有440億元結余。
2011年1月1日生效的新工傷保險條例較原有的條例有了很大改進,例如新條例擴大了工傷的界定范圍,提高并統一了賠付的標準,然而對于工傷康復卻只是簡單提及。
全國律師協會公益法律委員會秘書長時福茂指出,新條例對于普及工傷康復“沒起什么作用”。
供需差距
據國家衛生部門2010年對我國康復機構的評估數據,我國現有康復醫院338所(包括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授予資質的35家工傷康復試點機構)床位五萬多張,康復專業人員近四萬人。這樣的康復資源還遠遠不能滿足需求。
廣東工傷康復中心的唐丹院長為我們做了這樣一個測算,即使將我國目前所有的康復機構都全部有效地利用起來,也只能為30萬病人提供2月左右的康復治療。然而,我國每年新增工傷病人100多萬。其中有康復價值的約有30萬,加上舊傷復發的,全國每年需要康復的工傷病人超過40萬人,這還不包括由于其他原因致傷的需要康復的病人。
“目前我國的工傷康復服務的需求遠大于供給,”唐丹院長說。“只有非常少的工傷職工可以享受到康復治療。”
幸運兒
38歲的班積遠原是廣州一家出版社的貨物派送員。2010年8月的一天,他在上班途中遭遇車禍。由于腰部腿部嚴重骨折,在醫院手術以后,他只能靠輪椅活動。
“出院以后,我不知道怎樣正確地去訓練走路,”來自貴州的他說道。
后來,班積遠工作單位的領導為他申請的工傷,并把他送到廣東省康復中心做康復治療。經過一個多月的專業康復治療和恢復,班積遠已經可以通過拐杖走路了。
“醫生們告訴我,說2至3個月以后,我就能脫離拐杖行走了,”班積遠興奮地說。
在這個工傷康復中心,班積遠不僅身體上得到了訓練,他還在這里學到了電腦知識,為他以后回歸工作做好了準備。康復中心的工作人員還及時向班積遠的工作單位通報他恢復的情況,單位領導已經答應讓他康復治療結束以后回到單位工作。整個過程班積遠不用交一分錢。所有的康復費用都由國家的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班積遠是在廣東工傷康復中心接受康復治療的200多名工友的其中之一。這個康復中心建立于2001年,是我國最早建立的也是目前為止最大的一家專門為工傷病人提供康復治療的機構。這里的服務項目包括身體能力康復,語言能力康復,心理康復以及職業與社會能力康復。該中心是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直屬的醫療機構,也是全國35家康復試點機構之一。
作為中國最大的勞務輸入省份,廣東省的工傷康復工作走在了全國的前列,擁有很先進的工傷康復管理機制。除了建立工傷康復中心,廣東省的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和衛生部門還組織專家,主動到各大醫院去工傷病人進行早期醫療追蹤。康復工作并不等到工傷病人出院以后再開展,而是在病人住院期間,康復專家就到病人的病床前向其介紹和推薦工傷康復。然而由于硬件設施,醫療技術或者觀念和意識的不到位,這種康復專家主動去尋找工傷病人的情況很少,工傷病人需要自己申請工傷康復。
“康復工作越早介入,病人的恢復效果就越好,”廣東省工傷康復中心院長唐丹說。“現在很多省都在開始接受這種理念,實施康復的‘早期介入’。”
然而該中心的特色是對工傷病人的職業和社會能力的康復訓練,而在其他一些省份,康復還主要以身體訓練為主。
在廣東省工傷康復中心,有43個模擬各行各業工種的“工作站”,例如駕駛員,電工,餐飲服務員,木工和廚師等。與實際工作場景相近的訓練環境能讓工傷病人更好地練習自己那份手藝。
“我們盡量為每一位工傷病人制定符合他個人情況的康復計劃,”康復中心職業與社會康復部門的羅筱媛主任說。“例如,如果病人以前是個郵遞員,那么我們在他的恢復訓練里就有意識地多加入一些提舉和推拉的動作,因為郵遞員經常會裝卸郵遞貨物。”
除了在中心的康復訓練,中心的社工還會跟工傷病人以前的工作單位聯系,安排工傷康復情況良好的工友回到原工作崗位去試工,再根據試工的情況調整康復計劃。這樣的協調工作會一直持續到工友和雇主雙方都對返工情況滿意為止。他們還會到工傷病人的家里和他的工作場所去做相應的環境改造,例如把門框加大以便于輪椅通過以及改造廁所等,與工傷病人的家人聊天,提供情感開導,為工傷職工重返家庭和單位提供便利,打好基礎。
“我們會為每一個在這里康復的工傷職工建立一個檔案,在他們重返單位和家庭后的半年內我們都會電話追蹤,”羅主任說。“而且,將來他們如果需要幫助,我們的大門隨時向他們敞開。”
36歲的胡曉軍在來到廣東省康復中心之前已經把自己封閉在家里7年了。這個來自四川的電器維修工人擁有過硬的維修技術。2002年他在深圳的工廠工作的時候,車間的一場大火將他燒傷。雖然保住了性命,但是胡曉軍的面部卻遭到了嚴重燒傷,毀了容。從此,他不敢離家一步,害怕別人嘲笑他的丑陋,更不用說找工作了。但是在康復中心接受了一年左右的心理治療之后,胡曉軍終于決定重拾他的專業技能,找回原來的生活。在中心社工的幫助下,他目前已經在廣州一家電器公司工作了一年,成為了一名線路板維修技術人員。
在過去的三年里,廣東省康復中心的工傷職工平均再就業率達到了78%。
“我們是社會和工傷職工之間的一座橋梁,”中心院長唐丹說。“我們的工作就是在為他們回歸社會和家庭鋪路。”
同時,廣東省工傷康復中心還為其他省份的康復機構提供經驗和技術支持。
湖南博愛康復醫院就是受助的一家工傷康復機構。該康復醫院建立于2006年,擁有大約300個床位,是湖南省唯一一家專門做工傷康復的醫療機構。
“每年廣東省工傷康復中心都會派專家來我們醫院指導我們工作,”湖南博愛醫院分管職業和社會康復的占麗芳說。“2009年,在我們醫院康復的工傷職工已達到了50.8%的再就業率。”
在新的工傷保險條例開始實施之際,我國很多城市在工傷康復工作上都邁開了發展的步伐。上海市響應條例的鼓勵,組織社會保障,衛生和物價部門一起核定臨床診療類醫療服務項目和收費標準,制訂工傷康復計劃,并按計劃為工傷康復對象提供康復服務。
少數人的福利
北京致誠農民工法律援助中心本月初公布了一個農民工工傷康復與再就業的調查報告。受訪的73位工傷農民工大都是傷殘級別較低的創傷,是康復價值最高的人群。
“沒有一位農民工接受過康復治療,”援助中心的主任律師時福茂說。“甚至沒有一位農民工真正了解工傷康復。”
該農民工法律援助中心建立于2009年,擁有25位律師。在中國法律援助基金的支持下,該中心為農民工提供免費的法律咨詢和案件代理服務。該法律援助中心還在全國各農民工輸入大城市擁有31家分支機構。
“到目前為止我們沒有代理過一件農民工爭取工傷康復的案件,”中心的王芳律師稱。“農民工最關心的還是活的更多的工傷賠付。”
由于對工傷康復的不了解,很多農民工都放棄了免費康復的機會,王芳律師認為政府部門應該加大對工傷康復政策的宣傳,例如在工傷鑒定處和其他農民工常出入的勞動部門其他辦公地點張貼關于工傷康復的宣傳海報等。
“我們國家的工傷康復資源還很緊缺,目前還不能為所有需要康復的工傷職工提供服務,”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工傷保險司副司長魯士海解釋說。“目前我們工作的重點是利用康復試點機構搜集數據,制定行業標準,還不到向群眾大力宣傳康復的時候。”
奇怪的是,許多工傷職工竟然會主動放棄免費康復的機會。
56歲的河南農民工戴正升去年在工作中被電鋸鋸掉了左手的半個食指。
他所在的裝修公司從來沒給他上過工傷保險。事故發生以后,公司希望通過一次性付給他25000元的方式私了。然而戴正升拒絕了,他希望通過法律的程序為自己爭取到跟多的賠償金。在得知康復治療會延后得到賠償金的時間并有可能降低賠償金的數額之后,戴正升選擇了不做工傷康復。
“我等不了了,”戴正升說。“我現在沒有收入,在北京打官司需要自己租房,買吃的。我希望用工傷賠付的錢回家開個小養殖場。”
春節就要到了,他在老家的妻子和一歲的女兒正盼望著他拿著錢回家過年。
廣東省工傷康復中心的唐丹院長也在工作中遇到類似的情況:“有的工傷病人不愿意轉院到康復中心,他們擔心康復情況太好,而導致他們工傷賠付金額的減少。”
人保部工傷保險司的魯士海副司長說解決這個問題必須要從政策上入手。按目前的規定,康復治療被放在工傷傷殘級別鑒定的之前,這是造成很多農民工對康復產生顧慮的原因。
“將來,康復治療應該放在工傷傷殘級別鑒定程序之后,”魯士海副司長說。“但是修改規定還需要時間。”
40歲的流水線工人余友成認為很多農民工的這種選擇賠付金不選擇康復的做法是鼠目寸光的表現。然而受工傷的他同樣沒有選擇接受康復治療。
這個來自四川的農民工在北京一家發電機機械制造廠工作,2009年的一天,他的手被卷入流水線的皮帶,多根手指嚴重骨折。
“我原本是希望進行康復治療的,” 余友成說。“但是我的老板手里還欠著我幾個月的工資,我不想因為康復費用的事情惹得他不高興,到時候我連工資都拿不到。”
余友成說他了解到很多受工傷的工友都迫于各種壓力,跟單位進行了私了,根本沒有提出康復治療要求的機會。
在與雇主的交涉過程中,農民工往往處于被動和弱勢的地位。
“要求農民工自己懂得法律,去和雇主請的專業法律人士進行較量是不現實的,”時福茂律師說。
40歲的附家榮原是重慶西山煤礦的一名煤礦工人。2006年的時候,一個小煤窯垮塌,他的腰被壓傷。當時,他的老板殷切地送他去醫院治療,并且答應他“一定把這個事情辦好。”
得到了老板的承諾,附家榮安心養傷。殊不知一年以后,老板突然變臉,撂手不管了。附家榮匆忙找到律師,卻被告知,法律規定的報告工傷的一年期限已經過了。
“雇主明顯占了農民工不懂法的便宜,”重慶潛衛律師事務所的李克忠律師說,他之后代理了附家榮的案子。“勞動法賦予工人很多權利,但是大多數工人都沒能享受到這些權利。”
工傷康復在我國發展的困難
北京致誠律師事務所的時福茂律師介紹說,現行的工傷保險條例是一條由國務院而不是由我國的最高權力機關人民代表大會通過的法律,所以在法律效力上不夠強,很容易被人忽視。
廣東省工傷康復中心的唐丹院長就指出康復專家在綜合醫院跟工傷病人進行接洽并建議他們轉院到康復中心的時候,很多綜合醫院就不是配合他們的工作:“他們認為是我們在搶他們的生意。”
廣東省的工傷康復工作還算開展得好的,遼寧省中醫院下屬的康復中心成立以后竟然遲遲不能接收工傷病人,因為當地的物價部門對康復項目的收費標準尚未確定。
“遼寧省物價部門和勞動部門沒有明確地向我們指出哪項康復項目可以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康復中心負責宣傳的趙陸冰說。“所以我們沒有辦法確定收費標準,就無法開始招收工傷病人。”
魯士海副司長指出各地的物價部門應該與社會保障部門有更多的工作交流。在不久的將來,工傷保險包括工傷康復會具有更高的法律效力。
然而目前,工傷保險條例似乎沒有引起很多企業老板的注意,特別是私企。
根據國家統計局2009年的數據,中國目前2.3億的農民工群體里,享受工傷保險的人只有24%左右。工傷條例保險規定,如果企業為工人上了工傷保險,那么發生工傷以后,很大一部分賠付費用由國家的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如果企業沒有為工人上保險,那么由工傷引發的一切費用由企業承擔。
“我們接手的97%的案子都發生在民營企業或者私企,”時福茂律師說。“發生工傷以后,這些企業老板連工人最基本的工傷賠付都想逃掉,更不用說為工人支付康復費用了。”
在學術研究層面,工傷康復工作的開展也不容易。
“我們幾乎找不到任何中文的關于工傷康復的研究資料,康復人才也大量欠缺,”廣東省康復中心的羅筱媛主任說,該中心除了接收工傷病人之外還承擔著我國工傷康復工作的研究工作。“為了提高我們康復工作的水平,我們經常派送工作人員到香港的學校和相關機構進行學習。”
對比其他一些發達國家上百年的工傷保險歷史,我國的工傷保險工作才開展了20至30年。從2004年工傷保險條例全面施行以來,工傷康復工作在我國也僅僅開展了7年的時間。
“中國的工傷康復歷史才剛剛開始,”魯士海副司長說。“目前我們工作的重點還是工傷賠付。完善工傷康復體系是我們下一步工作的方向。” (中國日報記者 李理 編輯 潘忠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