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日報網消息:英文《中國日報》11月26日評論文章:近兩年來,在亞太地區,海上安全問題引起了各國越來越多的關注。
長期以來,可能因惡性臺獨事件引起并導致美日軍事介入的臺海軍事沖突一直是中國最大的海上安全關切。除此之外,與鄰國間存在的海上領土爭議及海洋權益爭議是中國的又一重大海上安全關切。這一爭議(包括對島礁及其相關水域、專屬經濟區、大陸架、海底資源、漁業資源等方面的爭議)既涉及國家主權、領土完整及相關權益,又涉及民族感情,歷史與現實情況極其復雜,解決難度很大。近兩年來,這一爭議有再次上升的趨勢。例如,在南海,中國與越、菲等國摩擦不斷;在東海,中日兩國不久前因釣魚島撞船事件爆發了一場嚴重危機。但是,從總體看,冷戰爭結束以來,東亞地區的海上領土與海洋權益爭議仍處于可控的狀態。
對于上述爭議,中國的政策堅定而明確:首先,堅持本國的相關主權與權益;其次,主張由爭議各方通過和平對話而非以武力或武力威脅解決爭議,反對外來勢力的介入與干涉;第三,在爭議一時難以解決的情況下,支持建立雙邊及多邊信任措施,并主張在爭議區采取“擱置爭議,共同開發”的方針。今年以來,一些外國媒體宣稱中國解決海上領土及海洋權益爭議的政策發生了變化,這是毫無根據的。
長期以來,美國一直以“航行自由”為名對中國進行抵近軍事偵察,近年來,這一偵察更有靠近、增多的趨勢,引起了中國日益增加的關切。美國的這一錯誤做法與兩國共同“致力于建設21世紀積極合作全面的中美關系”及“采取切實行動穩步建立應對共同挑戰的伙伴關系”的政策不符,危及中國的國家安全與海洋權益,向中國傳遞出非常消極、有害的信號(即把中國視為“主要對手”或“潛在敵人”),是引發兩國海上摩擦及突發事件(如2001年的EP-3事件、2009年的無瑕號事件)的主要原因,對于中美兩國、兩軍關系的發展和雙方建立戰略互信,有百害而無一利。
中國堅定地支持航行自由的原則,但是堅決反對美國濫用這一原則對華進行抵近軍事偵察。兩國在此問題上的分歧涉及雙方的航行與飛行安全,更涉及中國的國家安全。1998年兩國建立海上軍事安全磋商后,美方一直要求制訂雙方海上行為準則卻完全不顧及中方的嚴重關切,這樣的做法是行不通的。美國逐漸減少以至最終停止對華抵近軍事偵察,與此同時,雙方討論與制訂必要的海上行為準則,才是徹底解決這一分歧的正確方向。
隨著全球化加速發展,中國的現代化建設、特別是經濟發展對于國際海上通道的依賴已經越來越大。中國通往中東、非洲、美洲的極其重要的海上通道都位于亞太地區。地區軍事沖突、恐怖主義攻擊、海盜襲擊以及多種自然災害都可能對海上通道的自由、通暢帶來嚴重威脅,從而危及中國的安全與發展利益。近年來,海盜襲擊十分猖獗;今年3月發生的天安艦事件(國際社會至今難以對肇事者做出明確一致的判斷)對東北亞安全帶來了嚴重的消極影響。如何擁有與自身大國地位、大國責任相稱的維護國際海上通道安全的能力,是中國面臨的一項新的挑戰。
中國正在努力發展包括海軍在內的海上能力,這與中國正逐步從陸地大國向海洋大國發展相一致,將是一個長期的過程。中國始終反對各種“炮艦政策”,更不會走歷史上列強走過的海上擴張老路。隨著海上能力的發展,中國將會為維護國際海上通道安全、開展海上搜救、實行海上災害救援等做出更多的努力。去年以來,中國海軍參加國際反海盜護航即是朝著這一方向邁出的重要一步。
值得指出的是,國際上有些勢力一直想把中國海軍限制在所謂的第一島鏈和第二島鏈之內,這是毫無道理的。中國海軍有權向東進入遠洋,中國海軍艦船經過沖繩群島間的海峽進入東太平洋也完全符合國際法,這與美國的對華海上抵近偵察根本不是一回事。
進入新世紀以來,大規模殺傷性武器的擴散(特別是核擴散)及海洋生態的污染與破壞已成為國際社會面臨的日益嚴重的威脅。擴散行為可能通過海上運輸來實現。因環境污染和氣候變化帶來的海上安全威脅如果沒有切實的國際合作,只會愈演愈烈。這些問題已成為中國新的海上安全關切。
面對這些威脅,中國愿意根據國際法律、法規,承擔起更多的國際責任與義務,與國際社會一起推動海上防擴散措施的建立與執行,共同保護海洋生態和治理海洋污染。美國等一些國家一直希望中國加入“防擴散安全倡議”(PSI)。中國理解PSI參加國對擴散問題的關切,也贊同PSI的防擴散宗旨,但認為根據PSI進行海上攔截與現行國際法仍有抵觸的方面。奧巴馬總統在2009年的布拉格講話中提出要使倡議轉變為“持久的國際機制”,為此,努力使其與國際法銜接才是正確的途徑。
英文原文請見:http://www.tsdianying02.cn/thinktank/2010-11/26/content_11613005.htm。特別說明:因中英文寫作風格不同,中文稿件與英文原文不完全對應。(作者 張沱生 編輯 呂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