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日報網消息:常濤是這樣形容他的公司的:“這個月可以讓我成為百萬富翁,下個月就能讓我饑腸轆轆。”
這家公司是北京一家非正式的債務回討代理行。生意好的時候每個月可以為客戶收回五百萬元欠款,不好的時候只能回收五十萬,僅為前者的10%。債務回收公司每次可以從回收款額中收取30%的手續費,因而公司及其員工的收入都依賴于“討債”是否成功。
但是收債代理行業的運營在中國還很不規范。一方面政府的打擊經常使其被迫中斷,另一方面,它們還無法通過廣告和市場營銷策略來增加營業額。
不過常濤和他的公司最近有了一則好消息。中國國際商會已成立了一家債務管理委員會,以期為收債公司提供專業咨詢。同時商務部也就此起草了法規,可能會為合格的收債公司發放從業執照。
中國國際商會的副秘書長林舜杰說發放從業執照可以將這些公司的運營置于商業部和公安部的聯合監管之下。目前收債公司的運營仍處于沒有政府部門規管的灰色地帶。
盡管債務回收公司逾90%的收入都來自于債務回討,但它們在注冊時都刻意回避這一點,而自稱為“金融管理”公司。
中國市場學會信用工作委員會常務副主任林均悅介紹說,收債是金融危機期間為數不多的日益興旺的行業。
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的數據顯示,每年在中國簽署的合同總量達40億,但真正落實的僅有30%,每年給中國造成的損失超過1800億。于此同時,個人信貸債務也在增加。今年上半年,逾期6個月仍未支付的信用卡債務達到了73億元。中小型公司發現自己追討債務既浪費金錢也浪費人力,于是收債公司應運而生。
中國國際商會指出目前在中國運營的債務回收公司可能有好幾千家,但是很難估算這份產業的規模究竟幾何。林舜杰說這主要是因為債務回收公司多是地下運作,雖沒有具體數據,但可想見“數量一定非常龐大”。
然而,由于沒有法律來規范債務回收市場,委托方和收債公司都發現彼此之間很難互相信任。
浩英律師事務所合伙人李大泓處理債務回收案已有很多年,他介紹說有一些債務公司員工在幫客戶收回欠款后就憑空消失了。而收債公司也有怨言。一名收債公司的員工說他們將合約款項打入客戶賬戶后,客戶會違背承諾,拒付手續費。
債務公司最早成立于上世紀90年代中期,但從未被看作是法人實體。在許多年里,公安部針對債務回收公司展開了數次專項打擊。這是因為在中國歷史上,“債務回收”多是由黑社會和犯罪集團把持,這些人通常會對債務方進行威脅或暴力毆打。林均悅說今天仍有許多公司雇傭惡勢力去威脅債務方,有時候會門上寫大字報或是打碎欠債人家的窗戶。
然而常濤說,這種情況現在已經很少見了。“大部分債務公司都會選擇和債務方面對面商談或不斷地打電話催促對方還錢來解決問題——至少我們的公司是這樣做的。”
不管是否合法,債務回收公司都在迅速發展著。當經濟危機造成許多公司破產時這一現象更為顯著。
中國國際貿易促進會的副會長于平承認缺乏監管是此行業的一大問題。“債務回收者們沒有受過專業訓練,也缺乏最基本的法律常識。開辦一家收債公司也沒有任何的入行標準。”
由商業部起草的、即將出臺的法律被看作是為應對債務回收行業的亂象、促進發展的里程碑。
林舜杰說在最終的法規出臺之前,商業部還會不斷地從債務回收公司和專家那里收集信息和建議,因為這項法規將會觸及到許多團體的利益,包括銀行和法律公司。(中國日報記者 王超 編輯 潘忠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