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日報網消息:英文《中國日報》9月29日專欄文章:從的士安裝探頭說起,不能只講隱私不講義務。
安徽蕪湖政府決定在市內出租車上安裝監控攝像頭,以防范針對司機的犯罪活動,結果引發國內媒體一陣熱議浪潮。
雖然一項在線調查的結果顯示大多數公眾贊成這項決定,但有相當一部分人,包括一些專家學者,都對這項政策表示憂慮,擔心會出現侵害公民隱私權的情況。
人們擔心自己的隱私會因此而泄露,這種想法確實是可以理解的。但是有些媒體評論員卻以此為題大做文章,一通鼓噪,擺出一付人權衛道士的姿態,令人反感。
隨著城鎮化的加速發展、財富差距分野日益加劇,中國城市的犯罪率近些年逐漸走高。很多城市為了制止犯罪和利于破案,在街頭安裝了一些監控攝像頭。但每當政府提出要增設攝像頭時,總會有人跳出來高聲反對,認為這侵害了公眾的隱私權。
這一回,他們的說法是“保障出租車司機的安全是以侵犯乘客隱私為代價的”。
有評論認為,乘客已經支付了車費,就應當享有車內的私密空間,乘客在車內的任何行為都不應該為他人所窺見。
這種說法并無道理。乘客出錢所購買的只是一種快速到達出行目的地的方式,而并不是其所占據的空間。
另外,我也納悶:一個乘客在出租車內能做出什么事情,以至于要如此隱秘呢?
很多反對在公共空間里裝攝像頭的人,都喜歡舉這么一個例子:有一次,上海地鐵里有對戀人激情擁吻,結果被監控錄像拍到,視頻在網上廣為流傳。
然而,這一案例并不能證明安裝監控攝像頭的做法不合理。首先,這對情侶選擇在公共場合擁吻,就已經自動放棄了隱私權;其次,這對情侶擁吻畫面的曝光,并不是由于被監控探頭所攝,而是由于個別思想骯臟的人把畫面發到網上,又被同樣骯臟的媒體廣為傳播。
公共場所的監控攝像頭在保護行人、震懾犯罪方面的作用,無疑是顯著的。舉例來說,許多撞人致死致殘的司機之所以能夠落網,就是因為有街邊攝像頭錄像畫面給警方幫忙。
如果沒有這些攝像頭,就會給許多受害者的家人留下無盡的遺恨。
今年7月25日,呼和浩特一位六十歲的清潔工正在清潔路面,不想一輛運煤的卡車呼嘯而至將之撞倒,又從她身上碾壓而過。后面緊跟的大批貨車并未停車,而是接著碾壓該清潔工并揚長而去。
警方在調查過程中想鎖定肇事車輛,無奈到目前為止都未獲得事發現場的任何信息。
如果現場裝有攝像探頭的話,這個案早就破了。
我從媒體報道上看到過至少不下十幾次這樣的事件:路人見義勇為,與小偷或街頭惡棍搏斗,為歹徒所傷,然而在警察進行現場調查時,旁觀者中卻沒有一個人愿意展出來作證。這時候不靠攝像記錄又靠誰呢?
反對裝攝像頭的人認為,攝像頭并非警方打擊犯罪的萬靈藥。沒錯,它確實不能包打天下,但它確實為警方破案提供了實實在在的幫助。
任何一個社會的公民都既享有權利,又負有義務。在眾多專家的“熏陶”之下,中國人現在的隱私權觀念是越來越強了,但人們的公民責任意識卻似乎并沒有也隨之而加強。人不能只想著維護自己的權益,卻不愿盡自己的社會義務吧?有些情況下,也許我們護衛了自己的隱私權,卻傷害了他人的生命權。
我真誠地希望:我們的專家和評論人士在呼吁保障個人權利的同時,也能寫一點有關公民責任的東西。(中國日報專欄作家 劉式南 編譯 張隕璧 編輯 潘忠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