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日報網消息:英文《中國日報》6月3日發表評論:2008年1月30日,日本媒體發表了中國產冷凍餃子有機磷農藥中毒事件的報道。顯然這是一起刑事案件,完全不是當時日本媒體發表的,農藥殘留量超標的一般的食品安全問題。不幸的是,日本媒體在事件真相查明之前,對此進行了大量的猜測性報道。曾經有一段時間,在日本國民中出現了“聞冷凍餃子色變”的現象。
其實,分析一下當時日本媒體對“餃子事件”大量猜測性的報道,有以下三個層面上的原因:第一,日本政界有些人,并不希望看到福田內閣大幅度地改善與增進中日合作關系;第二,日本的糧食自給率僅為40%,從糧食安全的角度,希望趁此機會減少糧食對外依存度;第三,日本的進口冷凍食品中,約65%來自于中國,有些人想利用此事做文章。
正是由于存在以上的這些原因,在自民黨執政時期,關于中日食品安全合作框架性協議一直沒能進行實質性的討論。這種狀況持續到了2009年9月,終于在第45次眾議院選舉中,日本民主黨取得了過半數的席位,與社民黨和國民新黨組成聯合政府,實現了政權的交替。
2009年10月10日,在第二次中日韓領導人會議期間,舉行了溫總理和鳩山總理之間的第一次會談。在這次會談當中,中日兩國總理就建立中日食品安全推進機制達成了共識。2009年11月23日的中日韓三國衛生部長會議,簽署了三國在食品安全領域的合作備忘錄。同時,經過中日雙方的共同努力,現在由中國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和日本厚生勞動省負責牽頭的“中日食品安全促進合作協議”,雙方已經就協議的基本內容達成了一致,有望在六月份簽署中日兩國政府間協議。
這個協議主要有以下三方面的主要內容,第一,建立部長級的定期磋商機制,每年舉行一次正式會議,制定年度行動計劃,公開食品安全領域的信息;第二,一方發生了食品安全方面的問題,雙方需要及時公開有關信息,同時接受對方有關部門派出的專家小組,在對方行政部門同意之下,可以對生產廠商、流通渠道、監管機構等進行檢查;第三,監管商品的范圍除食品以外,還包括食品添加劑、包裝容器、嬰幼兒玩具等。
中國非常重視食品安全的工作,在2009年2月28日,全國人大通過了《食品安全法》,采取了《食品安全法》與《農產品質量安全法》兩法同時并存,以分段管理為主,品種管理為輔的體制,明確了有關行政部門的權限與職責。并且,《食品安全法》明確規定成立國家食品安全委員會,其主要職責由國務院決定。2010年2月10日,國務院發布成立國家食品委員會的決定,李克強常務副總理為主任,張勇副秘書長為辦公室主任。
從2010年1月1日開始,中國和東盟十國實現了全面的貿易與投資的自由化(FTA),而且,明年開始韓國和東盟十國,后年開始日本和東盟十國,將實施自由貿易與投資的協定。因此,中日韓之間關于自由貿易與投資協定的談判就有了進一步加快速度的需求。由于日本和韓國都存在開放農產品,有可能造成對自己國內農業的影響,農產品問題已經成為中日韓三國在談判中的一個關鍵問題。
另外,從地理位置來看,中國的東北地區離日本與韓國的距離都很近,中日韓三國完全可以在中國的東北地區,進行糧食的生產與加工方面的合作,這對于減少日韓兩國食品成本,確保長期和穩定的糧食供應與保障,具有非常重要的現實意義。同時,對加速開發東北地區,推動東北亞的經濟開發與合作,帶來很好的機遇。
英文原文請見:
http://www.tsdianying02.cn/opinion/2010-06/03/content_9926592.htm。特別說明:因中英文寫作風格不同,中文稿件與英文原文不完全對應。(中國日報記者 胡飛躍 編輯 潘忠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