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日報網消息:英文《中國日報》6月2日報道:世界不少國家都在應對金融危機的余波,以及有可能進一步惡化的主權債務危機,而中國則在警惕經濟過熱和資產泡沫。許多種因素都將中國經濟推向這一方向。其中讓人擔心的一點是猛增的公共債務,正是公共債務累積導致歐元區目前的危機狀況。歐洲面對的問題是成員國的主權債務,而中國的問題則與地方政府的借貸行為密切相關。歐元區國家社會福利體系膨脹,老年人口增加,金融危機帶來經濟衰退等都是造成歐洲國家結構性債務問題的重要因素。中國的公共債務激增則是由地方官員借貸數額的增長造成的,地方官員為了將其治下地區的經濟增長速度維持在兩位數水平,不斷向中央財政伸手要錢。
毋庸置疑,中國和歐洲在債務問題上存在諸多相似。不言自明的一點是,但凡人們想要超支消費,便會帶來債務。歐元區與中國國內債務最契合的相似點是,歐洲各國和中國某些省份都過多地消費了一種統一貨幣,前者是歐元,后者是人民幣。因為這些被消費的貨幣并不是由任何一個成員國或地方政府發行的,也不是由這些成員國或地方政府控制的,所以歐元區成員國和中國地方政府不可能通過貶值貨幣緩解債務危機。因此,不論歐洲,還是中國,當債務拖欠成為慣例,當貸款變為壞賬,作為各自完整的金融貨幣體系,歐洲及中國必定會感受到公共債務危機的負面效應。
為了避免出現各省造成的所謂“主權債務危機”,中國早在1994年便出臺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阻止地方政府通過向公眾發行債券或向銀行伸手等方式過度借貸。理論上說,這一法律意味著地方政府無法通過提升債務水平降低財政赤字,因為它們只能從中央政府或其他中央機構借款。但《預算法》并未根除地方政府過度借貸的問題。盡管地方政府無法借錢,但由各地方控制的國家投資公司的借貸行為卻不受法律限制。因此,大量的銀行貸款通過國有銀行分布在各地的地方支行流出,資助地方公共投資項目。
這種借貸導致1990年代早期至中期不良貸款激增,當時的不良貸款總數占國民生產總之的40%,直接造成了1990年代末期的信貸危機和長期的通貨緊縮,中央政府試圖借此清除銀行壞賬。隨著國有企業私有化進程的逐步展開,金融規范改進,包括銀行監管和風險控制手段的完善,自2000年以來,中央及地方預算基本上處于良性秩序中。2007年至2008年,全球金融危機前,公共債務占國民生產總值的比重大體維持在22%以下。當然,還存在一些地方政府的借貸行為,但因為中央政府對借貸行為的常規性監管不斷完善,地方借貸規模受到了明顯限制(約占國民生產總值的3%至4%)。
后來爆發了全球金融危機,中央政府采取了金融刺激政策和寬松的貨幣政策,為了保證經濟增長,鼓勵地方政府增加對公共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的投入。結果,2009年一年銀行資助地方政府投資項目的信貸總量增長了6倍。地方政府借貸總額從一年前的1500億美元,猛增到9000億美元,占國民生產總值的20%。這種貸款力度給中國帶來了新的金融風險。但這一風險的規模和破壞性尚不明了。我認為這一風險目前還是可以控制的。有些地方信貸其實是以中央財政投資地方項目的形式實現的。此外,有些地方政府把錢花在了一些在未來一段時間內可以提供高稅收回報的地區和領域,因此不會造成壞賬。或許,這次大規模借貸中只有三分之一的貸款是問題貸款:其余大部分均可如期償還。
之所以說這一風險是可控的,是因為中國貨幣主管機構從去年年底以來開始大幅收緊借貸行為,關上了地方政府向公共財政借錢的窗口,并對借貸行為采取嚴密監控。隨著經濟逐漸恢復增長,此前粗放式借貸行為帶來的潛在危機將會逐漸被消化。中央政府擔心地方政府的借貸會將中國拖入“希臘式”債務危機,因此開始謹慎地應對巨額債務負擔。主管部門充分意識到嚴格規范和管理財政事務的必要性。任何公共部門的債務情況都應當受到嚴格的監控和限制。當然中國地方政府從沒享受過完全的金融或財政自治權。自從大約2000年前的秦朝(公元前221年至206年)開始,中國便確立了中央政權,承擔債務責任始終是中央政府分內的事。那些提倡在中國實現財政“去中央化”和“去管制化”的人首先應當考慮建立真正的地方財政責任體制。
中國的法律體系在相當長一段時間內保證了財政平衡和金融穩定,并將繼續扮演一個積極的角色。否則,中國或許早就經歷了“地方版”的“主權債務危機”了,亦或惡性通貨膨脹。但當地方政府無法依靠借貸支援經濟增長時,它們便開始尋找其他途徑,例如,有些地方政府將目光瞄準土地市場,提高地價,客觀上推高房價,導致資產泡沫。考慮到借貸增長模式帶來的消極影響,中央政府應當考慮為地方政府借貸設置短期的定額或上限,但長遠看來,中國的財政及金融穩定只能通過系統的體制改革實現,需要改革的首先是中央與地方政府間的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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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tsdianying02.cn/cndy/2010-06/02/content_9920032.htm。特別說明:因中英文寫作風格不同,中文稿件與英文原文不完全對應。(作者為北京大學、中國社科院經濟學教授樊綱 編輯 潘忠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