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日報網消息:英文《中國日報》5月28日報道:正在北京訪問的歐洲議會主席布澤克(Jerzy Buzek)星期四在接受中國日報專訪時表示歐盟仍未考慮承認中國的市場經濟地位。
布澤克作出這番表態之時,正值美國表示將承認中國的市場經濟地位后兩天。本月25日,當中美第二輪戰略與經濟對話在北京閉幕的時候,美方表示將通過中美商貿聯委會,以一種合作的方式迅速認可中國市場經濟地位。
而布澤克在采訪時則說中國還沒有“達到歐盟的認定市場經濟的標準”,即中國還沒有“施行(implement)”一些法律法規。
他在說這番話后,便立刻提及到于1976年生效的聯合國《公民權利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該公約的序言說:“本公約締約各國,考慮到按照聯合國憲章所宣布的原則,對人類家庭所有成員的固有尊嚴及其平等的和不移的權利的承認,乃是世界自由、正義與和平的基礎。”
中國政府雖然于1998年簽署了該公約,但并沒有在國內執行它。因為聯合國政治權利公約屬于國際法,中國一旦批準這個公約后,就會面臨著作為國際法的國際人權公約與中國國內法的關系問題。
而布澤克則在采訪中呼吁中國盡快批準并執行該公約。
對此番言論,中國學者認為將中國的市場經濟地位與該公約掛鉤是站不住腳的。
中國政法大學歐盟法專家張彤認為歐盟對市場經濟的判斷雖然有自己的評判標準,“但不一定合理”。
張彤介紹到,歐盟對判定市場經濟頒布了五個標準,簡單地說包括企業自主權,政府干預程度,勞資談判自由度,匯率兌換自由度等。
事實上2001年,國內學者李曉西曾經按照美國的市場經濟判定標準對中國做過市場化測評,最后得出的數字是中國的市場化程度已經達到69%,可以說已經取得了初步市場化的成果。2005年,再次做同樣的測評師,這個數字達到78%。
張彤說在同樣標準下歐盟曾對俄羅斯和中國做過測評,按照測評結果,俄羅斯的市場化程度低于中國。然而,2002年6月美國承認了俄羅斯的市場經濟地位,緊接著,同年歐盟便也承認了俄羅斯的市場經濟地位。“這里面恐怕還是受到西方所謂‘行動一致’的影響。”
《歐洲聯盟基礎條約政策》里規定了成員國對基本價值的認同和推廣責任。不光是經濟方面,也在政治條件。歐盟認可有序競爭的市場經濟,公正自由的司法裁決體系,以及民主自由的政治環境。
對于不承認中國市場經濟地位,張彤認為歐盟其實“是在用自己的價值觀來衡量其他國家,并希望其他國家也能夠認同并推廣他們的價值觀”。
歐盟討論設置“西藏特使”
除了不承認中國市場經濟地位之外,布澤克主席在采訪中也向記者坦言中國和歐盟之間還存在諸多問題和分歧,特別是在“少數民族權利與公民權利”方面。
例如,西藏便是布澤克、乃至整個歐洲議會眼中中國的“少數民族問題”。他還向記者透露,歐盟議會內部正在討論設立“西藏問題特使”。
他認為這是歐盟內一個“期待(expectation)”。
歐洲議會干涉中國西藏問題的歷史由來已久。
從歐洲議會檔案顯示,從2000年開始,該議會每年都至少會做出一次涉藏決議。謀求設立西藏問題特使也不是什么新鮮事。2008年4月10日,議會通過決議,要求歐盟理事會任命一名西藏問題特使,以“協助有關各方的對話和談判”。
其實除了西藏問題,歐洲議會在過去幾年也屢屢在人權方面上觸犯中國的利益。在歐盟三大機構(同時包括歐盟理事會和歐洲委員會)中,曾經有媒體將歐洲議會稱作“最反華”的機構。
可是布澤克對這種說話斷然否認。“完全不對。我們并不反華,”布澤克說,并稱其此次訪華的主要目的就是在全球危機和挑戰日益增強的時候加強歐盟和中國的合作。只是“少數民族問題在我們的觀念中非常重要”,他如是說,并稱歐盟尊重中國的主權和領土完整。
對于設立所謂的“西藏特使”的說法,中國人民大學的歐洲問題專家房樂憲認為中國政府“不能答應”,并且要“保持警惕”。
房樂憲說中國應該通過各種渠道告訴歐洲,西藏關乎中國內政,是中國的核心利益,不能“國際化”。
同時,他還說如果歐盟設立西藏問題特使,還有可能產生連鎖反應,使更多的西方國家模仿。
英文原文請見:
http://www.tsdianying02.cn/cndy/2010-05/28/content_9902561.htm。特別說明:因中英文寫作風格不同,中文稿件與英文原文不完全對應。(中國日報記者 張海洲、馬立堯 編輯 潘忠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