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愿嫁個有錢人?
[ 2007-08-21 16:45 ]
作者:陳德彰
原文:People all sympathized with her as she was married to a rich man and she loved a laborer on the farm.
譯文:人們都同情她,因為她嫁了個有錢人,可是她愛的是農場的一個工人。辨析:從原譯看,這個女人不值得同情,自己明明愛著一個工人,卻去嫁給了一個有錢人,不是見錢眼開嗎?譯文之所以錯,是因為原譯者忽略了一個不顯眼、但很重要的地方,即she was married to。
我們知道,英語中marry既可以表示“嫁”,也可以表示“娶”,可以說He married her.也可以說She married him.(當然也可以說They got married,但一般不說They married each other.)。原句表示的是被動概念,所以,是她家里人(也許是父親或哥哥,也許是族長)違背她本人的意愿,把她嫁給了那個富人,這才讓人同情。所以正確的譯法是:人們都很同情她,因為她被迫嫁了個有錢人,而她愛著一個農場工人。
Marry的賓語也可以不直接是人:She married a fortune.也表示“她嫁了個有錢人”,頗有點“傍大款”的意思。
She married into purple. 是“她嫁到了一個顯赫之家”的意思。
下面,我們再來看這句話:
He married more than a hundred women but remained single all his life.
這是怎么回事兒呢?怎么能同一百多個女人結婚而仍然單身呢?這里的marry并不是“同…… 結婚”的意思,而是“主持結婚儀式”或“證婚”,he顯然是個牧師或神甫。所以,此句的正確譯文是:“他一生為一百多名女子主持過婚禮,自己卻一直是單身。”
Marry還有比喻用法,如:He married translation.意為“他終身致力于翻譯”或可譯成“他與翻譯結下了不解之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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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德彰,北京外國語大學英語系教授,全國翻譯證書考試委員會副主任委員。主要研究方向翻譯研究、英漢對比語言學。1964年畢業于上海外國語學院(現上海外國語大學);1980年美國明尼蘇達大學擔任訪問學者。目前主持《環球時報》的"翻譯辨誤"專欄。已出版專著有:《教你學點翻譯入門知識》、《英語詞匯拾零》、《英語詞趣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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