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上,在行政力量的推動下,各個學校僅僅用家長簽字的一張訂書單,就可以順理成章地繼續進行著“統一征訂”。除了各教輔出版社外,當地教育行政部門、新華書店、學校也在理所應當地分食著其中高額利益,在清晰可見的教輔書暴利產業鏈條下,本應干凈的義務教育產業,正面臨著被蠶食和破壞的巨大危機。(6月1日《經濟參考報》)
對一些地方的教育主管部門而言,教輔材料無疑是一塊“唐僧肉”,因此,他們總會“有條件利用條件,沒有條件創造條件”,把“靠山吃山,靠水吃水”的規則演繹得淋漓盡致,在“權力分紅”中充當“帶頭大哥”。正因為這樣,國家的三令五申就逃脫不了“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的尷尬,遭遇“中梗阻”“硬抵制”和“軟強制”,中途夭折。
壟斷產生暴利。產值達500多億元的教材和教輔市場,對誰都是一個誘惑。為了分一杯羹,相關部門和人員容易鋌而走險,置國家嚴令于不顧,違規操作。所以,盡管教育部等部委明確規定:嚴禁將教輔材料納入《教學用書目錄》、印發教輔材料《推薦目錄》、搭售教輔材料以及強迫學生購買教輔材料;但安徽省教育廳依然我行我素,定期向全省公布《安徽中小學學生作業目錄》,自行其是。“嚴格禁止”遇到了“推薦使用”的“中梗阻”,“一刀切”的執行就被套上了“自愿購買”的遮羞布:一方面,教育主管部門以行政規范的形式,推薦輔導用書目錄,把“硬規定”變成“軟介紹”,其實就是一種默許和壟斷,是一種“軟強制”;另一方面,學校和教師,采取“課內損失課外補”,對課堂內的內容打上折扣,以轉接到推薦的教輔上,變相逼迫家長和學生購書,則無疑是另一種“軟強制”;同時,再加上“自愿訂書單”這樣的程式性完善,“被自愿”下的教輔征訂,更具有了形式性的欺騙和表面上的迷惑。
名義上是“自愿”,實際上“強制”,這是一種無恥權力。與“蠻橫無理”相比,“被自愿”更具有程序上的正當性和手段上的隱蔽性,是一種隱性的“軟暴力”,具有很大的迷惑性,很容易逃避責任追究和制度處罰。教育主管部門和學校甚至還可以用一副無辜樣示人——家長學生自愿,與我們何干?我們可以管住自己,難不成還能管住家長嗎?
從某種程度上講,“軟強制”比“硬抵抗”更加可怕,這就好比慢性毒藥和急性毒藥,前者隱藏無形,后者立馬見效。盡管都是對政策的抵制,但“軟強制”更難被發現和舉報,從而逃過打擊。“軟強制”是利益集團在權力自肥的同時,采取的一種迂回戰術和規避策略,其違規操作的實質沒有改變。沒認清這點,就難以斬斷教輔書暴利產業鏈,甚至陷入打而不死的局面。
(來源:新華網教育頻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