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文理分科可別僅僅換個“新馬甲”
據《人民日報》7月16日報道,湖南省教育廳13日出臺文件,要求嚴格落實課程計劃,普通高中不得文、理分科,這在全國尚屬首次。根據報道的提示,我去查閱了湖南省教育廳頒發的《關于進一步規范普通中小學辦學行為的規定》,其中第一條規定,“學校要按照國家和省頒布的課程計劃編排學期課程表,開齊開足所有課程……普通高中必須確保學生完成所有必修課程和共同選修課程的學習,不得文、理分科;學校在教學行政班基礎上,開設選修課教學班,由學生自主選擇。”
另據介紹,湖南高考方案將根據高中課程來設計,文理不分科之后,對高考沒有什么影響。聯系上述《規定》,再結合“文理不分科之后,對高考沒有什么影響”之說,問題就來了,按照現行高考制度,文理不分科,就意味著考生要考9門,當然也可能是三四門單獨考,其余幾門綜合考,但無疑都將加重學習負擔,或不可行。因此,最有可能的結果就是,學生以前被分到文科班、理科班,集中學習文科科目或理科科目,現在改為在行政班學習必修科目與公共的選修科目,而在選修班學習理科或文科內容。
我看不出這種“文理不分科”,對中學的教學安排,學生的中學學習,有多少積極作用。尤其在高考指揮棒的影響之下,行政班也許會在高二之前存在,而到了高二下學期和高三,選修班可能就唱主角,集中為高考服務———文科班、理科班,不就是換了一個選修班的馬甲嗎?
實現文理不分科,要看實質,而不能只看表面的概念創新。不注重實質變化的取消文理分科,除了折騰老師和學生之外,并不能對素質教育有絲毫促動。要在中學實行文理不分科,最根本的是推進中學的學分制教學,即學生可以根據自己的興趣選擇想上的科目,而與中學的學分制教育對應,中學應建立對學生的多元評價體系,高考的考試與錄取制度,也應朝注重考察學生的多元能力與素質方向改革。
高考考試與錄取制度的改革,是推進中學教育改革的關鍵。如果高考考試內容不變,錄取制度不變,那么中學的教育必然是高考考什么、中學教什么、學生學什么??梢哉f,文理分科,是目前高考制度所衍生的問題,考試制度不改革,無論文理是否分科,中學都只會關注知識教育,而不可能注重培養學生的綜合素質。在這種制度環境下進行中學課程改革、教學改革,難以有任何實效。(熊丙奇)
(來源:新華網教育頻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