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日新聞:安倍誤解民主基本原則 修改憲法解釋百害無利
日本《朝日新聞》2月15日發表社論文章批評首相安倍晉三對憲政概念無知。以下是文章的全文:
日本首相安倍晉三近日在眾院預算委員會會議上就日本行使集體自衛權問題發表的言論使世人懷疑其對于“憲政”概念和“法治”概念的理解有誤。
日本政府就憲法在有關這一問題上的傳統解釋是,日本不允許在戰后憲法規定下行使集體自衛權。安倍晉三正在尋求修改憲法解釋,以使日本能夠使用該項權利。
歷屆內閣承認需要將日本周邊安全形勢的變化考慮在內的同時,也表示政府不能隨意修改憲法解釋。
該觀點是安倍晉三要求修憲的一個主要障礙,反對黨議員向安倍晉三提問如何回應這一觀點時,他回答說:“政府如何解釋憲法,最終我說了算。我對政府在議會上對相關問題的答復也負有責任,人民會在選舉中的對我們采取的政策措施的作出裁決。遭受最終裁決的是我,而非內閣法制局長官。”
事實上,在日本,首相對政府最終負責。內閣法制局不過是一個應該利用其專業知識以協助內閣的組織。但法制局在政府中擔當的角色一直是法律的守護者。安倍的言論似乎表明他對法制局的基本功能并不重視。
他的話也表明,他認為只要他在選舉中贏得了民意,首相就可以隨意修改政府對憲法的解釋,哪怕后者是通過國會會議多年的辯論才得以建立的。
這種觀點是無法被接受的。
如果安倍晉三的說法被接受的話,政府對憲法的解釋可以在每一任新政府接管時被修改。這將意味著沒有必要進行修憲,而修憲是執政的自由民主黨黨綱的一個關鍵組成部分。
安倍晉三也斷然駁回了反對黨的要求,即建議在國會會議辯論更改憲法解釋的恰當性,聲稱政府應該有權決定其對憲法的解釋。
他補充說,國會的職責是可以而且應當辯論使日本能夠行使其集體自衛權的相關法規,包括自衛隊法的修訂。
安倍晉三再次將問題背后的基本邏輯顛倒。日本是否應該被允許實際行使其集體自衛權是一個需要國會詳盡和深入辯論的極其沉重的問題,并且要按照正式的修憲程序進行。
如果安倍晉三確實認為贏得選舉可以讓他僅僅通過修改憲法解釋,同時回避嚴格的修憲程序以使得日本行使集體自衛權的話,那么安倍完全誤解了民主的基本原則。
安倍晉三在這個問題上的一系列言論表明他的野心即讓政府擺脫憲法對權力的限制。安倍之前將憲政描述為君主專制時代的主流思想的言論也證明了這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