覬覦金融,擾亂股市
案例4
根據記者在金融行業內的摸底調查,中國金融網經常發布一些不實的經濟新聞與信息,特別是關于上市企業與金融機構的負面新聞與信息。今年9月以來,該網站在沒有任何新聞采訪資質的情況下,擅自制造負面不實報道“天楹環保上市融資之殤”,這種網絡留言在網絡空間里流轉,直接負面影響了ST科健收購天楹環保的重組收購,而過程中因為不實的負面信息和信息不對稱直接導致公司股價在9月24日,25日和26日三度跌停。按照有關規定,公司向深圳交易所做了關于股價異動的公告說明。據接近情況的人士透露,在這期間,并沒有合法的有資質的媒體對公司進行任何負面報道。而中國金融網恰恰是這一網絡留言的源頭。在此期間,該網的有關人員試圖向公司索要“費用”來“刪貼”。此事已引起有關部門的高度重視。
一位資深私募投資基金人士對記者表示,中國網絡上不規范的信息與新聞實在太多了,而且負面造假已經到了真假難辨的地步,很多投資者沒有渠道和精力在網絡上查實,“反正就這么信了”,一些受誹謗攻擊的企業與個人也不知道如何澄清與應對,直接成了網絡里的“鴕鳥”。這樣的無所作為與縱容其實就是助長了網絡黑手的囂張氣焰,激發他們走向更危險的一步。比如,提前做空某股票,設立倉位,然后,散步網絡流言,影響股價,導致股價明顯下跌,獲利平倉。
這樣高明的投資策略安排一般很難跟蹤與發現,不過值得注意的是如今的中國A股市場已經有500只上市公司的股票是可以通過股指期貨工具來“做空”的。據了解,一些高明的網絡水軍正在模仿美國的渾水公司與香港的香椽公司,與一些基金公司暗中結合,圖謀更大的非法利益。一位熟悉內情的人士對記者透露,中國的基金在做空某只公司股票之前是需要在證監會“報備”的,所以,從技術上講,中國的監管方是清楚中國資本市場的多空博弈力量對比的,這可以為監管網絡水軍與基金公司的不良勾結提供有力的“切入點”,也可以防止一些規模大的金融機構與網絡水軍勾結,“操縱股價”,激發民怨。
一位華爾街銀行人士對記者反映,網絡公司選取特定的擬上市企業為目標,然后通過在互聯網散布不實消息與信息的現象的確屢屢發生。另據知情者透露,深圳藥業海普瑞公司在上市前遭遇網絡負面信息以及隨后的“敲詐勒索”,但公司方面最終決定按照國際規矩辦事,沒有妥協,沒有花錢消災。
另一名華爾街巨頭的知情人士說,一些網絡和傳統的不景氣的小報結合,對一些中國上市公司輪番敲詐,不惜反復把過去的“新聞”和最新的不實報道“糅合”,然后反復炒作向中國上市企業勒索,特別是在公司有重大重組或者并購業務的時候。比如,某航空公司(海南航空)就反復遭到“網絡黑手”的惡意敲詐。
“中國的網絡空間的陣地不能丟,否則,中國的市場秩序會亂,金融生態環境會被破壞。”金融業的資深人士無不充滿憂慮地表示。
一位4A廣告公關公司的資深人士對記者透露,國內一些本土的公關公司,特別是當地的公關公司,會與當地的電視媒體、紙媒記者、編輯“聯合串通”,通過接近一些擬上市公司或者已上市公司的內情,然后,通過一些關聯的網站或者公關公司散布企業負面信息與新聞,看上去如同“確有其事”一樣。企業深受其害后,一般當地的企業的心理特征就是“大事化了,花錢消災”,向對方妥協,交點公關費了結。比如,雙匯食品在遇到食品安全新聞漩渦的時候,央視財經頻道的記者就實施了“引誘釣魚”,隨后,敲詐勒索的事情。
另據業內人士反映,有的公關公司直接打出“互聯網輿論管理與危機管理”的特色服務,在這個灰色地帶“掙錢”。據知情者透露,本土知名的公關公司通常提供“打包服務”服務,他們不僅刪帖,而且還會提供針對性的一些正面報道來“改善輿論中的企業形象”。一些企業的輿論形象“倒霉之時”,也是這些公關公司生意興隆之時。他們的經營業務也需要有關政府部門給出明確的法律法規,設立紅線。
一位接近美國商會的人士向記者透露,據了解,有關麥當勞餐廳內的冰塊“有嚴重食品安全問題的”網絡報道就是不真實的,雖然麥當勞迅速發了公告澄清,但企業還是遭受了負面損失。在國外,很少有類似的“收費刪帖”的事情發生。他們不贊同外國公司為了進入中國市場就向網絡黑勢力“低頭”。但據記者調查,事實上,也有一些外企“被迫”向網絡惡勢力“妥協的”。
二、 法治:治理網絡空間的必由之路
如何維護與改善中國網絡空間的生態環境?
“對于網絡空間的規范與治理,中國終究是走法治之路。對于網絡水軍猖狂的犯罪行為,中國政府不手軟,不會無所作為。”國家信息辦公室網絡新聞協調局負責人在接受采訪時對記者這樣表示。
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檢察院9月9日出臺司法解釋,明確了懲治網絡謠言的依據。《解釋》第六條規定,以發布、刪除網絡信息為由,威脅、要挾他人,索取公司財務,數額較大,或多次實施上述行為,以敲詐勒罪定罪。
一位法律人士告訴記者說,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借助信息網絡對他人實施要挾、脅迫,被害人基于恐懼或者因為承受某種壓力而交付財物,構成敲詐勒索罪。此外,“兩高”司法解釋還明確,即使涉案負面信息是真實的,但只要行為人處于非法占有的目的,以發布、刪除該負面信息為由勒索公私財物的,仍然構成敲詐勒索罪。這樣的司法解釋無意給“刪帖公司”和網絡黑手以及部分利益鏈條上的某些網站編輯記者敲響了喪鐘。無論是收人錢財,代人造謠,還是自產自銷,集刪帖和發帖于一體,制造連環陷阱,先小題大做或無中生有編造負面信息,再主動聯系對方“花錢消災”,提出來幫忙刪帖,以此索取財物的行為都將觸及中國法律的紅線。
在國外,一些國家也認識到網絡黑手對經濟和金融秩序的嚴重擾亂,紛紛加大懲處網絡黑手的力度。韓國曾發生過網絡“名嘴”捏造虛假信息差點“動搖國本”的事件。2009年12月29日,被部分韓國網民視為“經濟預測神嘴”的樸大成在韓國門戶網站Daum的論壇中稱,韓國各大金融機構將發布緊急命令,禁止企業買入美元,以避免韓元過度貶值。該帖子在韓國網絡上瘋傳,并引發市場連鎖反應,韓國股市、匯市一片恐慌。韓國政府為了穩定韓元,投入超過20億美元的外匯才穩定了外匯市場。此事經過媒體的廣泛報道,許多西方媒體都誤以為“韓國政府禁止外匯交易”。根據國際慣例,韓國政府將會被烙上“匯率操縱國”的名聲,國家的信用度就會下降。由于該謠言嚴重擾亂市場秩序,2010年1月,韓國檢方將樸大成拘捕。根據韓國檢方調查,樸大成曾于2009年在網上偶然預言雷曼兄弟公司破產,此后他就被奉為“預測神嘴”,甚至被一些韓國網民尊稱為“經濟總統”。此事發生后,韓國《東亞日報》評論稱,韓國社會應當以樸大成事件為契機,對網絡空間言論責任進行更加嚴格的區分,這樣的“警戒線”是非常有必要的。韓國立法機關抓緊研究制定更加嚴格的法規,以對發布謠言者進行處罰。韓國《電子通訊基本法》規定,以危害公共利益為目的,利用電子通訊設備傳播虛假信息的人,將被處以5年以下有期徒刑,并繳納5000萬韓元以下罰款。
《俄羅斯報》9月11日發表題為“俄討論將網絡上的謠言視為誹謗罪”的文章稱,目前俄羅斯網絡上謠言不斷,包括富豪阿布拉莫維奇被捕,鐵道公司總裁亞庫寧辭職等,這些嚴重擾亂社會秩序,影響經濟穩定發展。因此,社會上要求對這些造謠者實施懲罰。在俄法律中有“誹謗罪”,但目前警方并沒有以此條款來懲罰網絡造謠者。俄內務部官員稱,由于新興媒體具有快速擴散的傳播特性,網絡行為的負面影響正變得“不可估量”,而俄司法部門對這類行為的懲處力度與其造成的危害程度“極度不相適應”,因此建議加大對網絡造謠者的懲處力度。
在英國,網絡行為造成他人或其他公司的聲譽和經濟損失的,都可按《誹謗法》進行起訴。英國工黨電信事務發言人海倫·古德曼稱,對于互聯網上的黑手,放任不管只會導致犯罪增加。倫敦大學信息與社會研究學者費雷斯對《環球時報》記者說,與報紙和電視一樣,發布在互聯網上的言論也受到《誹謗法》的約束。這意味著不僅制造誹謗言論的當事人需要對言論負法律責任,連帶互聯網服務供應商也不能免除責任。
近日,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已聯合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等部門聯合開展專項行動,集中打擊“收費刪帖”、敲詐勒索和“網絡水軍”。
諾恒戰略傳播公司的公關專家馬紅對記者表示,其實,實現網絡空間秩序的完善對各國都是一個挑戰。在中國,這一目標的實現也離不開在華各國企業的共同努力。一個成熟的企業應該首先做好企業自身的監管,不給謠言和網絡推手可乘之機。與此同時,也需要建立一套系統化、科學的傳播體系,基于對政策、市場、媒體、公眾的理解,構建健康、有效的公共關系互動渠道。特別是在危機的時候,一個負責任的企業,它公關部門的首要目標不是掩蓋問題,而是與業務部門配合,積極尋求問題的解決辦法,并將企業的態度與措施主動、及時、透明地與公眾溝通,這才是樹立企業正面形象,重新贏得信任的唯一方法。如果每個企業都能本著這樣的公關理念,而不是在有麻煩的時候,臨時抱佛腳,那么網絡謠言的敲詐“生意”也將失去市場。
(來源:環球時報 編輯:小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