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臺灣媒體報道,臺灣新北市一名15歲初三少女,2年內陸續和8名未滿16歲的男友發生性行為,少女母親得知后帶她到警局提告,再向8名少年的家長分別收取30萬(新臺幣,下同)至60萬元和解金,得款逾200萬元。她理直氣壯對警方說:“我看到對方家長都很有誠意溝通,才會撤告?!?/p>
不過,警方認為內情不單純,正追查少女母親有無教唆犯行。
臺灣兒童福利團體昨痛批,第一次看到這種女兒出事卻只關心和解金的母親,“太離譜了!”(中國臺灣網 高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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