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韓國媒體9月13日報道, 首爾中央地方法院13日對在首爾市梨泰院地鐵站附近朝市民發(fā)射BB彈后逃逸的駐韓美軍士兵克里斯蒂安·洛佩斯判處三年有期徒刑。
法院認為,洛佩斯雖對一部分事實供認不諱,但卻否認最核心的犯罪事實,這難以看作是對自己的罪行有所悔悟。加之他開車逃逸過程中撞傷警察,因此給與重罰。法院還對被同時起訴的另外一名美軍士兵處以500萬韓元(約合人民幣2.82萬元)的罰款。
這些人于今年3月在首爾梨泰院朝市民發(fā)射了10多發(fā)BB彈,為拒絕警方盤查與警察展開“追擊戰(zhàn)”,后在離事發(fā)地點10多公里處撞傷一名警察。法務(wù)部根據(jù)《駐韓美軍地位協(xié)定》(SOFA)要求美軍將洛佩斯交給韓方處理,之后洛佩斯從今年4月開始被關(guān)押在首爾看守所直到接受法院審判。
(來源:中國日報網(wǎng) 信蓮 編輯:蔡東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