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美國有線電視新聞網(CNN)1日報道,印度青少年法庭31日宣判新德里惡性輪奸案中的一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犯有強奸罪、謀殺罪和搶劫罪,他將在“特別之家”管教所接受3年管教。
判決一經宣布,立即招致法庭外的人們的激烈抗議,一些人舉著拳頭高喊:“我們要求公正!”有人說,既然該嫌犯已經成熟到能夠實施犯罪,那么他就應該作為成年人接受審判和面臨死刑。
尤其是受害人的家屬傷心欲絕,他們對判決非常不滿,認為應該根據犯罪的類型而非年齡來決定懲處。
2012年12月,在新德里南部一輛“黑公交”上發生一名女學生遭輪奸和毒打死亡的案件。這名犯罪嫌疑人被警方認定為此案中“最殘忍”的兇手,但他在犯罪時未滿18歲。算上已經被監禁的時間,他還將在“特別之家”管教所接受兩年半的管教。
(來源:中國日報網 王菁 編輯:劉夢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