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州市下屬樂清市城東街道,位于樂清市區(qū)中心,是樂清市人民政府所在地,是樂清市政治、經濟、文化、信息的中心。最近引起了外界的關注,源自一起現村委會舉報原主任,空手套取村集體資金。有市民爆料稱,樂清市城東街道半沙村現村委會舉報原村主任,利用以職務便利,造成村集體資金損失200多萬,擅自以白條形式套取村集體資金30多萬,違規(guī)挪用村集體資金1000萬,給村民造成損失利息20多萬。
半沙村委會主任:舉報是事實希望紀委介入調查
樂清市城東街道半沙村是個擁有村集體資金1000多萬元的大村,人口一千四百多。半沙村村主任徐左明接受了記者的采訪,他告訴記者:“我們反映是有事實證據的,蘇光華在1999年3月至2005年3月,2008年至2011年3月期間,擔任半沙村村委會主任三屆。2011年11月份他當選新一屆村委主任,由于村財務要審計,經審計機關審計發(fā)現,蘇光華違法事實如下:
2011年1月份蘇光華以半沙村經濟合作社社長的名義,將村集體資金1000萬元以活期的方式私自存入華夏銀行,他為了他女兒工作,為了能在華夏銀行上班,所以把這1000萬違規(guī)打進華夏銀行,而我們半沙村村委會集體賬戶行是樂清后所農村信用社。在此期間村清財小組多次催他歸還集體資金,蘇光華勉強在華夏銀行辦理定期手續(xù),造成村集體資金的損失利息20多萬。
2005年11月26日蘇光華村長落選等原因,百般耍賴拒絕移交村委會公章和小區(qū)二次設計規(guī)劃紅線圖紙費用為理由,要求村雙委答應補償相關費用10萬元,后在大家的面子下,當時當選主任阮志斌不得不同意,蘇光華自簽經手人騙取巨款98000元,到2012年換屆選舉至今拿不出小區(qū)半份的報告。
圖為9.8白條
2010年11月份,為落實安置小區(qū)原因,需要將半沙河改道。蘇光華將改道工作交由半沙村陳忠付進行,實際改道費用5萬元,而蘇光華簽出報銷的費用156544元,然后將15萬元巨款打入自己農村信用社私人卡號上。
圖為蘇光華把15萬元巨款打入自己農村信用社私人卡號的票據
2010年2月份蘇光華憑虹橋雅園大酒店的餐飲發(fā)票以請客為由沖報銷,共計8。5萬元報銷款,現在查證發(fā)票只有一份3。5萬元,其中一份5萬元的發(fā)票不知去向,經村財務清查小組的多次催促,蘇光華解釋不清,他在2012年10月份給村集體賬戶匯入3萬元。僅此一項,蘇光華就貪污5。5萬。
還有,蘇光華為了外甥董紀旭能進入教育園區(qū)上班。2008年期間蘇光華把半沙村沙路上的承包田和部分自留地,在沒有通過征地戶的同意前提下,擅自與教育園區(qū)簽以16萬元每畝的價格,無回扣地的條件下進行簽訂,在所有征地戶和村雙委負責人、出納、會計不知情的狀態(tài)下將450萬元征地款打入半沙村賬戶。
2009年4月期間蘇光華與樂清市藍天房地產開發(fā)有限公司勾結串通各種辦法,在容積率范圍內大做文章,半沙村和藍天公司簽訂代建開發(fā)YC-001-028-163#地塊。蘇光華在村民代表會上宣布政府批文容積率3。29,說自己在容積率的工作上怎么辛苦把它抓來,其實政府批文最低也有3。4的容積率,連村雙委干部都不知道,中間有二十多票指標想侵吞未得逞,為什么蘇光華向樂清藍天房地產公司匯款200萬元,對外聲稱是與該公司簽訂集資房代建的保證金,試想,任何一份代建合同只有代建公司向村委會打保證金,哪有村委會向代建公司打保證金的道理?并且村委會目前根本沒有該方面的相關代建資料原件,至今200萬元還未歸還村集體賬戶。
半沙村主任無奈的告訴記者:“現在廣大村民強烈要求這屆村委會干部,徹底追查蘇光華在任期間給村集體造成的巨大損失,追究其法律責任。”所以,他也希望能通過媒體呼入,上級紀委能及時介入,查明問題所在,還老百姓一個公道。
街道回應:利益沖突為根源
街道官員告訴記者:“這個村比較復雜,是自然村合并組成一個行政村,有幾股勢力存在,一句話,利益為沖突一切根源。
被舉報人蘇光華:經村委清查小組通過的
記者電話聯系了蘇光華,他告訴記者:“8。5萬是沒有的,3萬元是開銷的,自己是匯給村里了3萬,這個是經過村清查小組通過的,15萬河改道費用,是由于當時陳忠付自己沒有卡號,所以先把錢打入自己卡號,然后在付給陳忠付的。關于1000萬的事情,他請記者自己去了解情況。
村民:損失近六千萬
記者在采訪的過程中,有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村民告訴記者,這屆村委會出面舉報蘇光華也是沒辦法的,在當了9年的村主任,中間出問題太多,他隱藏村委辦公樓審批手續(xù),導致新一屆村委,無法拿到設計圖紙及一切審批手續(xù)。街道領導多次要求蘇光華交出,但他要求村辦公樓工程需由他承建。村委會舉報是有根據的,只是冰山一角,就拿我村安置房問題來說,如果蘇光華早在2005年把土地出讓金繳了,我們每戶只出3萬元就夠了,現在要出16萬元,他整整拖了9年,當初土地出讓金才1700多萬,而現在需要8千多萬,光這一項,我們就損失6千多萬。由于是他這個人好喝酒,耍酒風來,就對他不滿的村民家前破口大罵,能罵上一兩個小時,在村里許多村民都避開他。上次有一個記者因為公正的報道《溫州樂清半沙村安置房風波背后的真相》這篇文章,被他身邊的地痞電話威脅。現在嚇的都不敢來樂清了。我們也希望樂清市的有關領導給予重視,希望有關部門在中央要求”蒼蠅老虎一起打“的懲治腐敗精神指導下,嚴懲貪污犯罪者,追繳其全部損失還給村集體,追究其蘇光華刑事責任。
來源 今視網 http://sr.jxgdw.com/srqy/2198172.html
(責任編輯:村鎮(zhèn)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