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在中間人常江娜的介紹下,作為長治市恒通房地產開發公司(以下簡稱恒通公司)與長治市景家莊村委簽訂“聯建協議”準備對景家莊村一宗空地進行開發建設。由于景家莊村委一直未能辦好相關建設手續,導致該項目一直未能開工。
2012年3月,中間人常江娜把時為長治市政協委員、長治市城區人大代表的李文堂介紹給了恒通公司,希望李文堂能加入到景家莊村改造項目中,并提到李文堂有足夠的關系能把景家莊村改造項目合法建設手續全部辦齊。條件是恒通公司需轉讓此項目30%的股份給李文堂名下的“園中廈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園中廈公司),并讓其子李勇峰的“河北定州市開元建設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定州開元建筑公司)承建此項目。為此雙方達合同,在合同約定必須是在李文堂承諾辦完相關開發手續之后恒通公司才能將30%的股份轉讓與他。
2012年5月,李文堂以得到市里幾個重要領導已經同意建設景家莊村項目為名,準備施工,作為開發商的恒通公司堅持要辦好所有建設手續才能開工。后來李文堂在沒有經過恒通公司允許,在沒有任何開發建設手續、施工合同下,帶著建筑隊伍進駐工地,開始施工。恒通公司多次阻攔李文堂父子施工,但得到的卻是李文堂一句在長治市還沒有聽說過誰能讓我停工的答復,仍強行繼續施工。
2013年3月恒通公司結合長治市政府的“兩違”通告再次書面下達停工令,但李文堂父子不僅繼續施工,并毆打相關人員,將恒通公司相關人員趕出工地,多次聲稱實施出售小產權房。
無奈之下恒通公司將定州開元建筑公司起訴至長治市城區法院,在法院審理案件過程中發現:定州開元建筑公司作為河北省的建筑公司沒有在山西省建設廳進行入晉備案,而且給恒通公司提供的相關資料使用的是假公章;其在長治設立分公司時向長治市工商局注冊提供的文件也是用的假公章,在城區法院應訴是給法院提供的訴訟文書也加蓋了假公章,訴訟文書上的法定代表為已故人員。至此案件無法審理。
隨后定州開元建筑公司與園中廈開發公司簽訂了景家莊城中村改造施工合同,園中廈公司作為了景家莊村項目的開發商,作為原來的開發商恒通公司被踢出局。在恒通公司多次與園中廈公司和定州開元建筑公司交涉中,李文堂父子多次提到,已經與相關領導達成協議,此項目開發商已經是園中廈公司的了,與恒通公司一點關系沒有。
就這樣一個完全不具備開發建設的建筑公司一步步蠶食了正規開發商,父子通過相關虛假資質、手續和一定的社會地位等在長治地區取得眾多房地產開發、建設項目。譬如兆祥家園、長治市郊區楊暴學校工程、長治市城區黨校工程。這次的景家莊村改造項目,在沒有取得規劃、建設等相關證件時,強行施工。
一個虛假的公司,為什么能接手、參與眾多房地產開發建設工程。在沒有取得相關房地產開發證件下,強行開工,作為政府監管部門是怎樣審查的?難道真的像李文堂所說的那樣,已經得到了相關重要領導的默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