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韓國媒體8月13日報道,12名韓國前日軍慰安婦13日向首爾中央地方法院提出了調解申請,要求日本政府做出每人1億韓元(約合55萬元人民幣)的賠償。其律師稱,若日方不接受調解,就將提出索賠訴訟。
律師方面稱,前慰安婦在韓國國內對日提出索賠要求尚屬首次。
日本政府的立場是韓國人的個人請求權因1965年的《日韓請求權協定》而失效。然而,韓國政府認為慰安婦問題不屬于該協定的適用對象,此前一直要求日方就請求權問題進行磋商。
另一方面,國際法上存在國家不受外國法院管轄的“主權豁免”原則。韓國國內也有律師認為不能在韓國法院以日本政府為對象提起訴訟,但前慰安婦的律師稱“嚴重違反國際法的行為不適用主權豁免原則”。
(來源:中國日報網 信蓮 編輯:蔡東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