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以羅斯雷婷恩和安德魯為代表美國部分反華議員提出“281號決議案”,要求“中國政府停止對法輪功長達十四的迫害”等等。有網友分析指出,這是一部以謊言為“依據”的提案,是打著“人權”的幌子反人權,掩蓋法輪功侵犯人權是目的之一。該“決議案”還沒有討論,能否通過很難說,但是法輪功如獲至寶,不等討論就迅速發動自家媒體炒作起來,希望把這一重大“消息”在第一時間告訴世人。
法輪功如此“迫不急待”說明什么呢?
——法輪功急需掩蓋真相
法輪功作為邪教組織,它的蔓延必然傷害他人生命,危害信徒健康,是典型的侵犯人權。據不完全統計,在1999年7月法輪功被依法取締前,已有因法輪功死亡者1400多人,致精神障礙者651人,殺人害命者11人,致殘者144人。這一串串數字后面,是一個個不可復制的悲劇;一個個悲劇后面,法輪功是罪魁禍首。法輪功被取締后,李洪志竄逃海外,為了維護自己的權威,不惜拿自己親妹夫李繼光開刀,讓李繼光帶病工作并不準其治療,實在撐不下去了李洪志才“特批”其到醫院治療,致使李繼光不到五十歲就病死。在鐵的事實面前,法輪功才侵犯人權的真正兇手,這一點,已經被世人逐漸認清,憤怒譴責的聲音不絕于耳。法輪功迫不急待地炒作“281號決議案”,是希望早一天把自己扮演成“人權”的受害者,拉上主子幫腔,以此掩蓋侵犯人權長達二十年、犯下無數罪惡的基本事實。法輪功這一表現如同“賊喊捉賊”,被人追急了的賊大喊別人是“賊”,為的是轉移視線,好讓自己的犯罪行為得以掩蓋。
——法輪功急需鼓舞士氣
李洪志傳播法輪功失去大陸市場后,他像“喪家犬”一樣竄逃海外。為了騙取世人同情,他先后推出“講真相”、“反迫害”等歪理邪說,教唆弟子炮制“酷刑迫害”、“靜坐示威”等方式博取人們眼球,希望換來生存空間的拓寬。假貨永遠是假貨,無論怎么包裝;謊言永遠是謊言,無論說上多少遍。李洪志編造的種種謠言,要么像“廖元華被迫害案”一樣被弟子揭了老底,要么像“楊俊被迫害致死案”一樣被反邪教志愿者揭穿,要么像“青島炮制酷刑案”一樣被公安機關抓了現場……諸多事實不僅揭穿“李大師”神仙的畫皮,同時也讓炒作“迫害”的弟子信心喪失。“ 英國弟子在中領館前和平抗議堅持十多年了,目前弟子中有不同的認識。”(《二零一三年大紐約地區法會講法》)可以這樣說,李洪志炒作“迫害”謠言十幾年,換來的不是世人的同情,而是弟子的灰心喪氣以及由此產生的法輪功內斗。為此,法輪功急需拉上“281號決議案”(那怕是還未討論的草案)為自己“正名”,暗示咱們主子已經出來支持“反迫害”了,十幾年炒作功夫沒有白費,從而使土氣得到鼓舞,免得弟子又“一氣之下不修了”。
——法輪功急需尋找支持
該“決議案”有兩個顯著特點,在內容是以謊言為“依據”,在態度是支持法輪功。先說謊言,“決議案”列舉的“王國齊證言”早在2001年被武警天津總隊醫院副院長田滏明嚴厲駁斥、列舉的“麥塔斯和喬高的調查”被俄羅斯列為宣傳“極端主義”禁止發行……再說態度,要求“中國政府停止對法輪功長達十四的迫害”,這是法輪功做夢都想得到的支持。但是,以謊言為“依據”形成的觀點必然是偽觀點,宣揚保護“人權”其實是對人權真正傷害。法輪功為什么要竭力說服主子推出“281號決議案”,并迫不急待地炒作呢?第一,這份以謊言為基礎的“決議案”能否通過,還是未知數,如果通不過,法輪功的努力豈不是白費了,因此,法輪功在“281號決議案”尚未討論之前先炒起來,企圖誤導一下世人罷了。第二,法輪功的現實處境極需要支持。在大陸,法輪功一直受到抵制,基本失去了再生的可能;在境外,法輪功的日子越來越不好過,向韓國申請“難民”屢遭駁斥、在加拿大經常受到華僑時報的“挑戰”,就是在法輪功大本營美國也因“偽裝難民”飽受垢病。現實最能說明一切,也是最無情的。法輪功在現實面前,幾乎到了過街老鼠人人喊打的地步,急需主子給予“支持”,那怕這個支持是象征性的也行。
常言道,一個人越炫耀什么,就越缺少什么。法輪功迫不急待地炒作“281號決議案”就是最好的例證。問題是,尚未討論通過的“281號決議案”如同一鍋沒有蒸熟的“夾生飯”,饑餓難耐的法輪功迫不急待地吞了下去,會不會拉肚子,咱們還需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