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所周知,1999年中國政府取締邪教法輪功后,李洪志逃到國外,成為西方反華勢力的馬前卒。為繼續對抗中國政府、對抗法律,它們把工作重點從大陸轉到國外。那么,法輪功在國外的日子過的怎么樣呢?
筆者通過赴俄羅斯烏蘇里斯克經濟貿易合作區考察活動,借機對俄方居民、在境外從事經商、種地等中國公民進行調查了解發現,法輪功在俄羅斯的活動空間不斷地萎縮。那么,為什么法輪功在俄羅斯的日子不好過呢?
原因一:俄羅斯人崇尚浪漫閑適的生活方式,使法輪功無法滲透。俄羅斯人每當周末或節假日便和家人驅車到郊外的別墅小住或海邊野炊,餐肴未必豐盛,看重的是精神享受。俄羅斯人普遍講究文明,在海參崴,無論老人、青年還是孩子,都非常文明、禮貌。因此,無論商店、車站、還是露天市場,總是秩序井然。這里的俄羅斯人生活節奏別具一格,上班不遲到,下班準時走,凡事不急不躁。講個故事,起重機起重,停在半空,下班鐘聲敲響,司機停機下車,換上西裝、扎上領帶,走人。俄羅斯人的時間觀念非常穩固、清晰,他們對生活的態度恬靜而容、自然而簡約,非常懂得享受人生。法輪功的那些歪理邪說自然在俄羅斯人中沒有什么市場。
原因二:俄羅斯的法律限定,使法輪功無計可施。俄羅斯的《宗教團體與良知自由法》對宗教組織的職能有一些明確的限制。如宗教組織“不能參加國家政權機構和地方自治管理機構的選舉”,宗教組織“不能參加政黨和政治運動的活動,不向這些組織和活動提供物質和其它幫助”等。其中比較常見的一項職能,就是對宗教團體進行認定與登記。在這種模式下,一家寺廟或者教會,如要獲得政府的合法登記,首先必須加入政府許可的宗教組織。在由宗教組織對該寺廟或教會予以資格審定后,該寺廟或教會才有資格向政府機構申請合法登記,以冀成為合法的宗教團體。
原因三:俄羅斯內務部拒絕給中國法輪功人員辦理居住簽證,使法輪功無法居住。據了解2007年,俄羅斯連續兩次將3名法輪功人員遣送回中國。從2006年起,俄羅斯內務部即拒絕給中國法輪功人員辦理居住簽證,并命令這些學員離開俄羅斯。俄警方禁止法輪功的任何活動,多次逮捕不聽勸阻的法輪功人員。
原因四:加強對在境外經商、種地、旅游的中國人的先前教育,使法輪功無法誘人入教。自2001年以來,我們國內的反邪教志愿者們一直堅持對在境外從事經商、種地中國公民的思想教育,引導他們樹立正確的宗教信仰。由于長期的思想教育,增強了他們識別是非的意識和能力,掌握切實有效的方法。讓在境外經商、種地、旅游的中國人做到不看、不傳、不信邪教非法信息,堅決抵制邪教活動。
事實證明,法輪功在國外的日子越來越不好過,在國外的生存空間越來越小,最終法輪功會退出人們的視線,法輪功必將滅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