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造前,原本1張平常不過的夜釣魷魚照,被變造成色情圖片。(新北市勞工局提供)
人民網1月4日電 據中評社報道,新北市一名上班族女員工,參加員工旅游后,所拍攝的夜釣魷魚照片,遭同事變造成猥褻照片,制成逼真的色情廣告,附加日文“今天也要把你的汁吸出來”、“純潔崩壞”等不雅文字,與定價、條碼與“Adult's Magazine”等注記,玩笑開得太大。經當事人反映后,雇主又不理會,昨天被新北市就業歧視評議委員會認定,違反性別工作平等法,裁罰新臺幣10萬元,以儆效尤。
新北市府勞工局表示,化名“妞妞”的29歲受害女員工,兩年前進入一家線上游戲公司任職,負責接電話和回覆線上玩家電子郵件,去年6月員工旅游后,她有一張與魷魚合影的照片,遭同事修改成猥褻照片,經多次向公司反映,都沒得到適當回應,嚴重損害她人格尊嚴,于是向勞工局申訴。
新北市勞工局介入調查,公司回覆說,客服部門成員年紀較輕,平時相處融洽,內部員工每人都有照片遭kuso修改經驗,應該是私下開玩笑性質,并不是針對“妞妞”個人行為,而且考量妞妞仍在公司工作,為避免同事間因懲處而產生敵意,只有口頭告誡當事人,不得再這樣渲染、散布,但沒有針對性騷擾行為,進行調查懲處,不過,勞工局官員訪視發現,所謂被kuso程度,以妞妞最為嚴重。
此外,受害女員工在公司內部的通訊聊天室中,還遭同事譏諷為“大肥羊”,而且每個人都把自己的昵稱改為“我入公司最大的收獲是認識大肥羊妞妞”,同時又有一篇主題為“妞妞”的侮辱文章,上傳到維基文庫,嘲笑“妞妞”總是狀況外,詢問事件牛頭不對馬嘴等,有人更在公司傳閱的歡送別人賀卡上,寫著“乾!你又妞妞了”,對“妞妞”進行言語侮辱和集體霸凌。
新北市勞工局長謝政達強調,舉凡同事之間的黃色笑話、色瞇瞇的注視、在工作場所張貼煽情海報、寄送色情圖片,甚至像這樣修改同事照片為咸濕照,達到產生對當事人不友善、敵意、令人作惡的工作環境,就已經構成《性別工作平等法》規定的“敵意式性騷擾”,雇主如知情又不立即有效糾正和補救,可處罰款10萬到50萬元不等,新北市就業歧視委員會因此認定涉及性騷擾部分,裁罰10萬元,另言語霸凌部分,當事人已經提起刑事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