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國家實行什么樣的司法制度,是由這個國家的國情決定的。伴隨著時代的風云流轉,我國社會環境發生著深刻的變化,人民群眾對公平正義的呼聲也越來越高。如何在變革中實現司法對公平正義不變的守護?人民群眾的感受為司法體制機制改革提供了動力來源和評價標準。
根據新形勢新要求,2004年12月,中共中央全面啟動司法體制機制改革。2008年,中央再次提出4個方面、60項改革任務,將司法體制機制改革推向新階段。在黨中央的領導下,中央和地方各有關部門高度重視、密切配合,堅持積極穩妥務實地推進各項改革。目前,兩輪改革部署的各項任務已基本完成,取得了重要階段性成果。
新階段的司法體制機制改革工作對人民群眾關心的熱點問題,做出了全面回應:加強對偵查、審判和執行活動的法律監督,推進量刑規范化,深化司法公開,進一步強化司法權運行的監督制約,規范執法司法活動;改革死刑核準制度,制定非法證據排除規則,改革監獄體制和看守所監管制度,建立刑事被害人救助制度,完善國家刑事賠償制度,更加切實地保障公民基本權利;落實寬嚴相濟刑事政策,完善從嚴懲處嚴重犯罪的法律制度,建立健全老年人、未成年人犯罪從寬處理機制,推進社區矯正,努力提升司法促進社會和諧的功能;完善政法干警招錄培養體制,改進司法考試制度,推進司法人員分類管理,有效提高執法隊伍整體素質和職業化水平。
8年來,司法體制機制改革在傾聽群眾呼聲中前進,在回應群眾關切中深化,在滿足群眾需求中邁進。既認真研究和吸收借鑒人類法治文明的有益成果,又不照抄照搬國外的司法制度;既與時俱進、時刻不忘群眾感受,又堅持循序漸進,不超越現階段實際提出過高要求。通過全國上下團結一致共同努力,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司法制度進一步完善,司法機關嚴格、公正、文明、廉潔執法水平得到提高,政法事業科學發展的步伐更加扎實,贏得了廣大人民群眾的理解認同與支持擁護。改革的成效充分說明,中央深化司法體制改革的總體思路和部署舉措,適合國情、切合實際,符合人民群眾的期待和要求,更加堅定了我們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的信心和決心。
司法體制改革是我國政治體制改革的重要組成部分,具有很強的政治性、政策性和法律性。改革的成功實踐告訴我們,必須始終堅持黨的領導,積極穩妥,循序漸進,總體規劃,分步推進;必須始終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方向,體現黨的事業至上、人民利益至上、憲法法律至上的要求;必須始終堅持群眾路線,真正做到改革為了人民、依靠人民、惠及人民;必須始終堅持統籌協調,妥善處理中央和地方、司法機關和其他部門、當前和長遠等各種關系;必須始終堅持依法推進,以憲法和法律為依據。
改革沒有窮期。只有不斷總結經驗,深化成果,司法體制機制改革才能不入歧途、不走彎路,獲得源源不斷的動力支持,始終順應改革開放的潮流健康發展,始終隨著法治建設的步伐不斷推進,始終與人民群眾對公平正義的呼喚同步深化。
人民日報:司法改革取得階段性成果 追求更全面正義
法律的生命在于施行。近年來,我國司法體制機制改革不斷深化,法律之樹扎根司法實踐的沃土,根深葉茂。
2008年底,中共中央轉發《中央政法委員會關于深化司法體制和工作機制改革若干問題的意見》,從優化司法職權配置、完善寬嚴相濟刑事政策、加強政法隊伍建設、改革司法保障體制等方面,提出60項改革任務,將司法體制機制改革推向新階段。
在黨中央的高度重視和統一部署下,各政法機關和有關部門密切配合,攻堅克難,向著“公正高效權威”的目標大步邁進。
一項項改革任務,如同一場場復雜艱巨的戰役,在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史冊上寫下波瀾壯闊的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