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無前例的國際司法合作
劉躍進說,2011年10月31日,中、老、緬和泰四國聯合建立了湄公河流域執法安全合作機制。在該機制下,四國開展情報信息交流、聯合巡邏執法、聯合整治治安突出問題、聯合打擊跨國犯罪。
“10.5 案件是發生在境外的中國公民遭受不法侵害的案件,全部偵查工作都在境外進行,全部抓捕工作都在境外實施,所有的證據材料收集工作都在境外開展,而且犯罪嫌疑人全都是外國人,這是在中國公安史上前所未有的,”他說。
“由于該案件‘兩頭在外’的特殊性,與國內偵辦案件有顯著區別,由我單方直接開展案件偵破面臨著諸多難題,”他說。
中國警方積極與老撾、緬甸和泰國警方開展合作。專案組分別向老緬泰三國派駐工作組會同當地有關執法部門開展證據收集、抓捕行動, 公安部國際合作局副巡視員李祝群說。
“專案組領導先后10余次出訪老撾、緬甸、泰國,與老撾、緬軍警和泰國警方高層領導會談會晤數十次,相互通報調查情況,從情報交流,聯合清剿、協作抓捕、證據交換、共同審訊、嫌疑人移交等方面開展大膽創新、務實合作,”他說。
同時,通過駐外工作組或其他聯絡渠道,專案組與老緬泰有關部門就糯康犯罪集團情況、成員活動動態,犯罪線索等情報進行適時交流共享,相互核查可疑情況,為偵破案件提供了及時、準確、有利的情報支持,他說。
在我方力量不能直接到境外開展行動的限制下,專案組積極協調推動老、緬軍警多次開展聯合清剿,震懾效果明顯,最終通過緊密協作將糯康等骨干人員和其他涉案人員相繼抓獲。
“ 專案組通過地方警務合作機制先后派出偵查員赴老撾,緬甸開展訊問工作,并通過與泰國進行證據交換,獲取泰方現場勘驗報告,尸檢報告等證據材料17份480頁和200余張照片, 多方收集固定糯康犯罪集團證據,進一步充實完善證據鏈,”劉躍進說。
按照孟建柱國務委員和公安部、云南省領導指示,專案組持完全開放態度,與老緬泰赴華工作組共同審訊糯康等犯罪嫌疑人,積極配合泰國來華對死者家屬和船務管理部門的取證工作,他說。
“先后三次主動向泰方提供了近600頁證明泰國不法軍人勾結糯康犯罪集團實施‘10.5’案件的證據材料,有力支持了老緬泰對糯康犯罪集團的打擊和泰國對不法軍人的深入調查,”他說。
4月25日,首犯糯康落網后,經過半個月緊張和富有成效的磋商,老撾政府同意由老撾警方向我國警方移交糯康。此舉探索創新了通過國際警務合作渠道快捷移交犯罪嫌疑人的新模式。
據公安部國際合作局介紹,早在1985年,我國政府就申請加入了國際禁毒公約,1997年于緬甸簽署了中緬邊境管理和合作協定,1999年于老撾簽署了刑事司法協助條約,2003年與泰國簽署了刑事司法協助條約。
近年來,我公安機關與泰國、老撾緬甸警方在禁毒、出入境管理、情報交流和聯合辦案等方面進行了卓有成效的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