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料人供圖制圖/鄭理文
市民王女士執意要求美華超市書面承諾食品安全
19日上午,市民王小姐在天河區東圃大馬路的美華超市,購買了幾塊肉松蛋糕。她隨即回到家中,正準備食用時,赫然發現蛋糕里面有3只小蟑螂。王小姐于是向市消協投訴,超市方稱愿意以蛋糕原價的十倍賠償,并再賠償200元,不過此舉被王小姐拒絕。
“這樣的蛋糕誰敢吃啊,完全沒有食品安全意識。”說起那天在蛋糕中發現蟑螂,王小姐仍舊心有余悸。“一開始還以為是三個黑黑的臟東西,仔細一看是三只‘小強’,被蛋糕包著,里外都有。”王小姐當即向美華超市反映,同時向廣州市消費者協會投訴,在市消協工作人員的協商下,超市愿意賠償蛋糕原價的十倍金額,同時再補償200元補償款,但王小姐拒絕了:“出了事情,超市只是罰了點錢,根本是治標不治本。我覺得超市應該得到其應有的處罰,要給消費者一個保證食品安全的書面承諾。”
昨日下午,美華超市工作人員表示,目前超市方一直積極地與王小姐進行協商,但王小姐索賠金額太高,讓他們無法接受。“我們之前按照相關法規跟王小姐進行協商,但王小姐執意要我們賠償600元,所以協商過程中出現分歧。”對此,王小姐堅持認為,自己是在向超市方索要書面承諾書遇阻后,才提出600元的索賠金額。(記者 張若然 實習生 姚詠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