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10月,韓國政府發布和修改了《促進信息化基本法》《信息通信基本保護法》等法規,為網絡實名制提供了法律依據。2006年底,韓國國會通過了《促進使用信息通信網絡及信息保護關聯法》,規定韓國各主要網站在網民留言之前,必須對留言者的身份證號碼等信息進行記錄和驗證,否則對網站處以最高3000萬韓元罰款,并對引起的糾紛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不過,為了保護個人隱私,政府允許網民在通過身份驗證后,用網名發布信息。此后,在韓國兩大門戶網站DAUM和NAVER的帶動下,韓國35家主要網站陸續實施了網絡實名制。此前,韓國已要求網民在注冊郵箱和聊天室用戶名時,必須使用實名,并進行身份證號碼驗證。
2008年10月2日,韓國女星崔真實因不堪忍受網絡謠言而自殺,這一事件在韓國引起極大轟動,成為韓國網絡實名制發展的又一標志性事件。韓國政府因此進一步擴大了實名制的適用范圍,將此前只適用于日點擊量超過30萬的門戶網站和日點擊量超過20萬的媒體網站,擴大到日點擊量超過10萬的所有網站。
實名制不僅在減少網絡虛假信息傳播、惡意留言,以及由此引發的網絡暴力等方面作用明顯,也為韓國政府治理“網絡中毒”等社會問題提供了“技術保障”。針對日益嚴重的青少年“網絡中毒”問題,韓國政府對各大游戲網站引入實名制進行管理。去年4月,韓國文化體育觀光部推出了一系列措施,旨在預防及消除青少年打網絡游戲成癮。由于實行實名制,系統能夠輕易識別出游戲中的未成年人。對那些不符合規定的未成年玩家,一旦超過規定的游戲時間,系統將采取減慢游戲速度、自動斷開鏈接等強制措施。
實名制自實施以來,在凈化網絡環境,維護網絡安全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不過,韓國政府表示,韓國實行網絡實名制的最大意義,在于樹立網民的責任和自律意識,而自律才是網絡管理的核心。
(來源:新華網 編輯:楊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