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生電影節上《米尼》的海報
中國日報網環球在線消息:劉燁、李心潔2005年主演的、塵封了兩年的電影《米尼》,成為今年第14屆北京大學生電影節的參賽影片,而前晚(4月10日)因參加另一部電影《十三歲女孩》宣傳的導演陳苗卻稱《米尼》并非是由海報所署金琛導演,而是自己的作品,“我辛苦4年的作品,卻被制片人無端踐踏,最終連名字都不署。”而制片人王大為說兩人矛盾核心就是“導演獨立剪輯權”,至此導演陳苗與制片人王大為的口水仗就吵個不停。
“修改劇本”種下矛盾
《米尼》制片人、西影公司王大為說,從兩年前電影還沒開拍,他與陳苗就存在著矛盾,“《米尼》是改編自王安憶的一部小說,男主人公是個小偷,而女主角卻為此而愛上了對方,從電影的角度看,這樣的故事,絕對不能搬上銀幕,我們不能把一個小偷來正面宣傳,所以讓陳苗改了幾次劇本,但她改的劇本并不理想,開拍前3天,我又換了編劇重新修改。”
《米尼》原定的海報上標有陳苗的名字
大學生電影節上《米尼》的海報上沒有
身在香港的陳苗聽到王大為的這種說法很氣憤,“改與不改都是他在說,從他說改掉男主角身份后,我就和編劇花了8個月時間重新設置情節、人物,都到了要拍的時候,他又變卦,說還用小偷的身份,把我們之前的工作全部推翻,又找了新的編劇改,這簡直是對我工作的最大侮辱。”
“尋找演員”使矛盾加劇
王大為說,在改好劇本后,陳苗又要求用自己看好的不知名男演員,但無論從商業角度還是形象上,都不太符合,“從一看劇本我就認為是劉燁合適,所以堅持自己的想法,也花了大價錢讓他擠出時間來。”而女演員上,“李心潔方面一直不太認可最先陳苗的劇本,但陳執意要李擔任女主角,為此我自己還特意去香港與她公司溝通,又拿來修改了的劇本,她才最終同意。”
而另一方的陳苗卻堅持說,兩位演員都是我要求的,而且也都是我出面去談的。
“拍攝內容”導致矛盾升級
此前這些都還讓雙方可以平靜地坐在一起合作,但正是看了陳苗開拍幾日的素材后,王大為坐不住了,“從和攝影等工作人員的溝通上,有很多人反映不能理解陳苗的意思,而在我看到她拍攝的內容后,有80%的東西都不能用,首先劇情就沒按我最后敲定的劇本走,再有因為她在美國生活6年,對中國國情很不了解,劉燁進了監獄還戴著各種首飾,這要是放映出去,還不讓觀眾笑話。”為此,王大為不允許陳苗再擔任導演,“換了導演金琛后,我還讓她去片場看,但她總是影響工作,最終就不讓她參與了。”
聽到這話,陳苗更是氣不打一處來,“他不能總抓著我這些小細節吧,這也不是大問題,而且拍攝的素材還是要最后精簡的,利用這些小問題來制約我的導演權力,就是他的錯。”
“獨立剪輯權”成矛盾核心
在雙方的所有矛盾里,因為陳苗沒有與制片人王大為簽訂合約,而顯得陳苗理虧,王大為說,從一開始他就一直請陳苗簽約,但是她提出的要求卻不能滿足,“她要求有導演獨立剪輯權,要知道全世界只有五位好萊塢導演有剪輯權,還不是獨立的,而在中國剪輯權都是在制片方手里的,我要能控制影片符合市場的需求,讓我們的投資不冤枉。”不過換過導演后,王大為說也找過陳苗簽約,“我當時說,讓金琛署藝術指導的名字,陳苗還是導演,但是片子仍都是金琛拍的,但她看了樣片后就是不同意,始終不簽合同。”
陳苗對王大為的說法卻是一概否認,“一直是我求著和他簽約,到后面我都放棄了剪輯權的項目,但他還很苛刻,所以我沒有簽。”
要打官司尋求公道
昨天(4月11日)記者也電話詢問了另一當事人金琛,從他口中也證實確有意讓自己署藝術執導,讓陳苗署名導演,但當時陳沒有接受。因為曾是好友,金琛說,“我也曾勸過她好多次,不要太較真,她就是太犟,有些事情理解不了。”而王大為則說,“我們給過她很長時間來簽訂合同,但是拖了又拖,也造成影片到現在都遲遲未上映,中間還損失了60萬元的重拍費用。因為沒有簽約,她根本不算是合法的導演,我們成片中也沒有一個是她拍攝的鏡頭,于情于理我們都沒有錯。”
采訪中一直情緒很激動的陳苗,不停重復著一句話,“我就是想要他們還我個公道”,“從買小說版權,到后來的改劇本,參與拍攝,4年的時間,我付出了太多的精力,這些都是我的知識產權,為什么到了最后連我一個名字都沒有。”雖然沒有簽訂制片人導演合約,但陳苗說她自己的公司和西影公司曾簽訂合作合同,她要和對方打官司,尋求公道。
據悉,作為本屆大學生電影節的參賽影片,《米尼》將于4月16日晚在中國電影資料館進行展映。此片也將于今年內上映。
編輯:富文佳 來源:北京娛樂信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