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日報網消息:據《解放軍報》報道:經中央軍委主席胡錦濤批準,中央軍委日前頒布新修訂的《中國人民解放軍營房建筑面積標準》,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
新《標準》認真貫徹胡主席關于軍隊發展建設的重要指示,堅持戰斗力標準,依據國家、軍隊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制度,著力研究解決新情況新問題,在立足我軍后勤保障能力的基礎上,按照保障戰備、著眼發展,以人為本、面向基層,繼承發展、注重銜接,量力而行、適度提高的原則,規范了我軍各類新建營房的建筑面積標準。
與1979年軍委頒布的現行《標準》相比,新《標準》主要進行了三方面修訂。
——重新劃分了營房類別。按照使用功能將營房歸并整合為九類,使標準內容集中、結構清晰、歸類明確、簡捷適用。
——適度調整了面積指標。增加了基層營連官兵生活用房建筑面積,提高了宿舍和食堂人均面積,增設了俱樂部、淋浴室、衛生室、理發室、晾衣間等;增補了軍官訓練中心、作戰指揮用房等軍事功能用房;參考引用國家標準,適度提高了軍官住宅、醫療衛生、會場、教學用房等公共用房的建筑面積指標;依據《黨政機關辦公用房建筑面積標準》,嚴格調整限定了軍隊各級機關辦公用房和招待用房建筑面積指標。
——規范了特殊專業用房面積的計算口徑。根據專業用房類型多樣、變化較大的實際,對國防工程設施配套用房、武器裝備試驗檢測保障用房、室內業務作業保障用房和專業倉庫用房等專業用房,不限定具體面積指標,只原則規范計算方法和報批程序。
新《標準》的頒布,是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忠實履行新世紀新階段我軍歷史使命、落實全面建設現代后勤要求、推進后勤科學發展的重要舉措,對增強部隊凝聚力、提高部隊戰斗力將產生深遠影響。
(來源:中國軍網 編輯:任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