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7月2日,第八屆北京—東京論壇在日本東京開幕,數百名中日來賓出席。以下是全國人大財政經濟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原浙江省省長呂祖善在地方分論壇的發言實錄:
女士們、先生們:
大家下午好!
在上午的大會發言中,我談了一個觀點,“地方和民間合作交流是中日兩國友好關系的重要基石”。
下面我想就如何深化地方政府合作交流,談幾點認識。
第一、地方政府合作交流要維護和促進兩國友好合作、戰略互惠的國家關系,避免出現不和諧音。中日和平共處、世代友好、互利合作、共同發展,符合兩國人民共同利益。地方政府的合作交流要服從和服務于這個大局,正確處理局部利益與全局利益的關系。要應和中日友好合作、戰略互惠的主旋律,不發損害中日關系的不和諧音,更不能做損害兩國關系的事,切實把兩國友好合作戰略互惠的要求,體現和落實到合作交流的各個方面。
第二、地方政府合作交流要圍繞增進兩地人民福祉,著力構筑合作交流的機制,搭建合作交流的平臺,創造合作交流的條件。要著力做好以下三個方面:一是要以友城交流為主渠道,創新交流內容和方式,構建平臺和機制,深化經貿、科技等領域的合作交流,推動地方和民間開展多層次合作交流。二是要以文化交流為主紐帶,推動中日地方特色文化交流和人員往來,加強兩地人民間的心靈溝通,增進兩國人民友好感情。三是要以青少年為主人群,擴大青少年交流規模,完善青少年交流項目內容,拓展青少年交流方式,為中日世代友好夯實基礎。
第三、地方政府合作交流要圍繞促進兩地經濟社會發展,注重發揮特色優勢,講究實效,互惠互利。中日經濟互補性強,是相互最重要的經貿伙伴。地方政府的合作交流一定要圍繞當地經濟社會發展的戰略目標,尋求雙方合作發展的共同點,優勢互補,實現互利共贏。
以上是我的一些粗淺認識,謝謝大家!
(作者:全國人大財政經濟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原浙江省省長 呂祖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