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江永:日本有的人說,我們在1970年發現石油以前,你們中國沒有提出訴求。這完全是一派胡言。為什么?中國1950年參與舊金山和會的草案,因為中方被拒絕參與會議,所以才沒有正式提出,不等于中國沒有這個領土意識。第二,中國在1958年,那時候已經發表了中國領海聲明。在領海聲明當中提到包括臺灣及其附屬島嶼,包括釣魚島及其附屬島嶼。同時強調,美國對臺灣軍事占領是非法的,美國必須撤走,中國政府將在適當的時候,以適當的方式收復臺灣。這都講得很清楚了,是由于臺灣海峽兩岸分裂,所以沒有能夠在戰后實際管轄釣魚島,而被美國作為它的軍事占領的靶場來運營。當時在臺灣島內都有駐軍,這種時候中國要求美國從臺灣撤軍,當然是保護釣魚島。
日本還說,破壞“擱置爭議”的是中國方面,因為中國1992年通過了《領海及毗連區法》,是你們把釣魚島放入中國的領海法,是你們沒有擱置。這是日本強調的另外一個理由,這也是站不住腳的。為什么?因為1958年中國的領海聲明已經提及了臺灣及其附屬島嶼。而1992年的中國領海法是在這個基礎上明確提出,適用范圍包括臺灣,以及包括釣魚島在內的附屬島嶼。只不過加了一個包括釣魚島,其實這跟領海法一脈相承的,只不過由于這個地方日本也主張,所以中國要加上一個明確釣魚島,這個是第一次點明,它是具有法律效益的。
日方指出這是由中國單方面的破壞擱置爭議,這個也站不住腳。因為在1978年中日兩國締結《中日和平友好條約》的時候,曾經就擱置爭議再次達成共識。可是就在當年,日本的右翼團體,叫日本青年社就開始登島挑釁。它是民間的個人行為,在國際法上就是登一千次島,帶什么設施,在國際法上沒有任何意義。也就是說,個人的登島和宣誓在國際法上沒有任何意義,這是可以肯定的,我們對此也提出了抗議。問題在于什么呢?日本政府單方面破壞了擱置爭議的事實,這個事實是存在的。就是在1990年以前,日本的政府一個是派出了日本海上保安廳的飛機,就是直升機,在釣魚島設立臨時的直升機停機坪。另外,日本國土交通省還用公務船運送了包括鉆機在內的設備,在釣魚島的附近領海海域進行鉆探、勘探。這些做法都是日本政府直接破壞擱置爭議,有實際行動,中國政府都提出了抗議,都提出了交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