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日報網:既有國際法的約束力,也有日本自己承認要遵守。
劉江永:談到日本要承認的話,必須要強調一點。不僅是日本遵守國際法基本準則和戰后的國際秩序,而且是日本國內法做出的規定。為什么這么說呢?因為在日本國內現行憲法第98條有明確規定,憲法是日本最高法律,和憲法相違背的任何法律、法令、行政法規,這些都是全部或部分是無效的。日本和國際社會其他國家簽訂的國際條約必須遵守,這是日本憲法對日本政府做出的規定。如果違反了《開羅宣言》和《波茨坦公告》所做出的規定,實際上不僅是有違國際法,而且直接是違反日本憲法。關于這一點,日本必須認清,在涉及到臺灣歸還給中國的問題上,無論從日本的國內法還是國際法,都已經有了明確的規定。日本現在的政府和未來的政府都必須嚴格遵守。
(來源:中國日報網 柳洪杰 編輯:信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