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0日,人民銀行發布公告,自當日起,人民銀行在北京、江蘇、山東、廣東、河北、山西、浙江、吉林、河南、深圳開展常備借貸便利操作試點,由當地人民銀行分支機構向符合條件的中小金融機構提供短期流動性支持。
人民銀行總行負責對政策性銀行和全國性商業銀行的SLF操作,人民銀行地方分支機構負責轄內中小金融機構的SLF操作。操作方式為足額抵押,合格資產為國債、央票、政策金融債和高等級公司信用債四類資產,操作期限為隔夜、7天和 14天三檔,春節期間的指導利率分別為 5%、7%和 8%。
興業銀行首席經濟學家魯政委告訴中國日報網記者,操作對象為“符合條件的”金融機構,其很可能是指“平穩、適度投放信貸,合理控制同業業務”的機構。由于目前流動性處于緊平衡, SLF對確保流動性安全至關重要,這意味著未來央行對各類金融機構資產負債表的調控借此被極大強化了。
魯政委認為這種SLF操作試點方式,有助于緩解目前貨幣市場的寡頭壟斷狀況和流動性分布不均衡的格局,穩定市場預期。
SLF的目標利率會形成同期限貨幣市場利率走廊的上限,這可能也是央行探索建立新的政策操作指標利率的嘗試。對市場來說,這也清晰指示出債券市場的弧頂部位已經出現,未來利率將震蕩下行,而流動性優勢得到凸顯的國債、央票、政策性金融債等,則可能會在預先備案抵押品以獲得人民銀行的授信額度的刺激下釋放需求,從而令收益率更快下行。
(來源:中國日報網 何旖旎 編輯:王思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