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外媒對亞馬遜公司CEO杰夫?貝索斯作了一次專訪。專訪期間,貝索斯表示,人們在談論全球知名企業的時候經常會發現,它們在消費者心目中的形象其實是各有特色的。例如,蘋果、耐克、迪士尼這樣的公司,通常深受消費者喜愛。相反地,沃爾瑪、微軟、高盛這樣的公司,卻常常讓消費者感覺高高在上、難以接近,甚至會有幾絲懼怕。貝索斯說,在意識到這一點之后,自己就下定了決心,要徹底改變亞馬遜在人們心中的形象。他想做的,就是讓人們想到亞馬遜時會說:“這是個很‘酷’的公司。”
事實上,打造一家很“酷”的公司,一直是貝索斯長久以來追求的目標。為了讓亞馬遜“酷”起來,貝索斯甚至專門編寫了一份名為“Amazon. love”的內部備忘錄。在這份備忘錄中,貝索斯詳細列舉了在他心目中,一家公司的哪些特質是“酷”的,哪些是“不那么酷”的,并根據他的這一見地,來為公司制定發展戰略。接下來,就讓我們來一一揭曉在貝索斯心中的“酷”與“不酷”吧!
粗魯并不酷
年輕的感覺很酷
贏的感覺很酷
欺負弱小并不酷
探索者很酷
統治者并不酷
貝索斯認為,一家公司,如果能夠成為行業的探索者,是一件非常了不起的事情。相反地,他覺得當個統治者并沒有太大的意思,因為這樣的話,就會妨礙公司繼續努力。
“一家公司自己追求創新還不夠,我們需要做的應該是把這種探索精神傳播出去,讓我們的客戶也能感同身受。”貝索斯說。
(來源:中國日報網 涂恬 編輯:信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