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對阜陽地區農村合作金融機構2013年招聘考試“替考”舉報的調查處理情況說明
今年3月26日,省聯社收到對阜陽地區農村合作金融機構招工考試存在“替考”現象的舉報后,立即調查核實,并作出有關處理,現將有關情況向社會公布如下:
2013年,參加阜陽地區農村合作金融機構招聘考試考生共有4258人,分布在阜陽市2個考點的142個考場內。考試組織環節嚴格按照安徽省聯社有關方案和要求實施。筆試當天該市兩個考點現場查出替考者9名,并當即予以驅逐離場。對舉報反映報考潁州區聯社4名替考人員,我們本著“查清事實、嚴格負責”的原則,在前期調查取證的基礎上,通過司法筆跡鑒定等手段予以進一步核查,調查結果反映舉報屬實。按照相關規定,我社取消了上述4人錄用和3年內參加安徽農村合作金融機招聘考試資格;責成潁州區聯社對負有責任的綜合部負責人作出免職和調離崗位處理。“五一”假期剛結束,省聯社又成立由有關負責同志牽頭、人事和監察部門組成的調查組,赴阜陽地區行社對擬錄用的所有考生再逐一進行嚴格核查,防止出現“漏網之魚”。
在此,我們承諾,接受社會各界的監督,并歡迎舉報,凡舉報有據,我們一定嚴肅認真對待,一經查實,立即按照有關制度規定予以處理,一定為考生創造公平、公正的環境。
安徽省農村信用社聯合社
二〇一三年五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