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音】“我們也沒辦法呀,不離婚沒法買房,離個婚還不到100元,然后再復婚唄,沒啥麻煩的。”
據中國之聲《新聞縱橫》報道,在沈陽一家婚姻登記處門口,市民小陳坦言,他家現在買房就算第三套了,即使賣掉現有的房子,銀行也無法貸款,所以只好打起了先離婚再復婚的注意。
據了解,2011年沈陽市出臺了房產限購令,為了鉆政策空子,目前沈陽“政策性離婚”的不在少數。據沈陽一婚姻登記處工作人員介紹:一般在協議書的“房產處理”欄中填寫房產數超過3處的,多數是“政策性離婚”,“人家要辦我們也只能給辦,多問也沒太大意義。有的甚至離婚7次復婚7次。”
【縱橫點評】所謂的“政策性離婚”其實就是鉆政策的空子。治病之本就是在制定相關政策時減少和婚姻“掛鉤”,并對短時間內離婚分戶者進行限制;也可以考慮將婚姻登記引入個人誠信系統,對于為規避政策而假離婚者記入不誠信記錄。與此同時,也要提醒有此打算的夫妻,把婚姻當工具不但容易傷感情,更容易產生財產糾紛。切莫真的“賠了夫人又折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