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南省修訂了《海南省就業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對就業專項資金支出范圍、培訓類型、補貼標準、資金申請、審核、撥付程序等內容進行調整。
《辦法》修訂后,就業專項資金支出范圍有所擴大。就業培訓方面,培訓類型有所細化,由原來的2種類型細化成5種類型,將“就業技能培訓”細化為“就業技能培訓”“創業培訓”“崗前培訓”“創業師資培訓”,“勞動預備制培訓”維持不變。
新《辦法》加大了對就業培訓工作的支持力度,除細化分類,還集中體現在補貼標準的提高上,共分A、B、C、D四類,其中A類由1650元提高至2000元,B類由1385元提高至1600元、C類由850元提高至1200元、D類由565元提高至1000元。(記者陳敬儒實習生鄺曉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