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金融,是個新概念。究其內涵,就是金融業的工作部署要圍繞改善人民生活目標來展開,圍繞改善民生的一切產業、行業都是金融支持的重點。
經過30多年的發展,我國的綜合經濟實力大為增強,財政收入也逐年提高,但是勞動收入占比在收入的初次分配中占比較低,完全依靠工資收入的家庭收入增加緩慢,農民收入與城市居民收入的差距也在拉大。面對房價和物價的上漲,醫療養老和子女教育的巨大開支,老百姓沒有錢開支,也不敢開支,使得國家擴大內需政策難以取得實效。
我國經濟要持續保持發展,必須讓老百姓的腰包鼓起來。日本在經濟起飛時期曾經實行的“收入倍增計劃”促進了其經濟的持續增長,現在我國也到了增加勞動者收入在國民收入初次分配中比重的時候了。提高人民的收入,增加社會保障支出,利用稅收等手段進行二次分配,利用慈善等進行三次分配,著力改善民生,已成為擴大內需、增加國民幸福感的必然選擇。
金融業作為國民經濟的支柱之一,在“十二五”期間,也必須從重化工業、制造業等為重點支持對象,轉變到支持改善民生的相關產業如服務業、中小企業等上來,重點發展“民生金融”。
為了扶持民生金融,需要對民生金融進行細分。先富裕起來的人群,有資金融通需求,其擁有的企業有上市的需求,其財產有保險的需求,財富有增值的需求,為他們開展提供金融服務,風險小、收入高,自然成為銀行的追逐對象。而對于中低收入群體和貧困群體,銀行為他們提供服務的積極性不高,因為貸款風險較大,又沒有抵押。解決這部分人群的金融服務問題,是民生金融的重點和難點,需要金融創新和制度設計。
與民生金融高度契合的是目前金融業大力發展的零售業務。就銀行來說,有個人按揭貸款、個人消費貸款、投資理財、財富管理、私人銀行、個人資金歸集和支付結算,還有電子銀行、銀行卡等。我們在做好這些金融服務的同時,也要為中低端甚至貧困的人群,做好辦理惠農卡、小額貸款、享有利率優惠的扶貧金融、農民和低收入者的創業貸款、農業保險等業務的服務。
筆者認為,富裕人群的金融服務符合商業原則,比較好解決。我國百萬美元以上資產的家庭數量達67萬戶,僅次于美國和日本,居世界第3位。預計2015年富裕家庭將超過400萬戶,這些群體銀行等有量身定做的增值服務,金融業和富裕群體能實現共贏。而對于中低收入和貧困群體,就需要金融業負起社會責任來,把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有機地結合起來。
民生金融,是未來金融業轉型的方向,符合國家的長遠發展規劃,有利于國家以擴大內需拉動經濟持續增長的政策意圖,也是為建立和諧社會、提高人民幸福指數,金融業應該作出的貢獻。
(來源:人民日報海外版 編輯:柳洪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