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保監會下發《關于調整<保險資產管理公司管理暫行規定>有關規定的通知》(下稱《通知》),保險集團(控股)公司或者保險公司設立保險資產管理公司的條件發生變化,經營年限要求降低,但經營資本要求提高。
“真正把保險公司擋在
門外的是年限門檻”
《通知》稱,“設立保險資產管理公司,主要發起人應當為保險集團(控股)公司或者保險公司,該保險集團(控股)公司或者保險公司應當具備下列條件”,其中“經營保險業務8年以上”調整為“經營保險業務5年以上”;“凈資產不低于10億元人民幣;總資產不低于50億元人民幣,其中保險控股(集團)公司和經營有人壽保險業務的保險公司總資產不低于100億元人民幣”調整為“總資產不低于100億元人民幣,保險集團(控股)公司的總資產不低于150億元人民幣?!?另外,明確提出“償付能力不低于150%”。
其次,“保險資產管理公司的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為3000萬元人民幣或者等值的自由兌換貨幣;其注冊資本應當為實繳貨幣資本?!闭{整為“保險資產管理公司的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為1億元人民幣或者等值的自由兌換貨幣,其注冊資本應當為實繳貨幣資本”。
保險公司相關人士認為,雖然資本要求提高,但是實際上,保險公司不差錢,總資產滿足100億元的公司不少。真正把保險公司擋在門外的是“經營保險業務8年以上”的門檻,如今,這一門檻降至5年,著實是一大利好。
2010年12月16日,生命人壽拿到了保監會批準籌建資產管理公司的文件。時隔4年,保監會終于再次開閘放行新保險資產管理公司牌照,多年不變的“9+1”格局被打破。據悉,已向監管層遞交了申請成立資產管理公司的保險公司有陽光保險、天安保險、民生人壽、華安財險等,而計劃并建立的有渤海財險、合眾人壽等多家公司。
此次,保監會下發《通知》,再次引發業內對于新一輪新保險資產管理公司牌照開閘的預想。
“鼓勵由‘險資運用’
轉向‘資產管理’”
除此之外,《通知》指出,保險資產管理公司經營范圍包括以下全部或者部分業務:(一)受托管理委托人委托的人民幣、外幣資金;(二)管理運用自有人民幣、外幣資金;(三)開展保險資產管理產品業務;(四)中國保監會批準的其他業務;(五)國務院其他部門批準的業務。
保險資產管理公司管理的不再僅限于保險資金。保險資產管理公司的定義中,也特意指出受托管理保險等資金。
“這是適應保險資產管理公司由以往簡單的“保險資金運用”轉向“資產管理”的要求。”
此前,幾家保險資產管理公司,通過開展第三方委托等業務,已在悄然向成為面向社會的資產管理平臺轉變。
分管投資的保監會副主席楊明生,也曾將保險公司在資產管理上的作用,形容為“踏上實體經濟、連上虛擬經濟”。
但是也有業內人士認為,保費保持高速增長,現有的保險資金已經足夠保險資產管理公司管理的了,“如何提高險資運用率,如何由被動投資向主動投資轉變,如何由投資者向產品發行者轉變,保險資產管理公司要做的事情還有很多。”
據了解,全行業八成以上的資產集中在9家保險資產管理公司手里。(趙曉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