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破解長期困擾商貿企業特別是中小商貿企業的融資難題,商務部正會同銀監會等部門醞釀出臺《關于促進商圈融資發展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據了解,商圈擔保融資、供應鏈融資、商鋪經營權質押融資三種模式有望推向全國。
在日前舉行的促進商圈融資發展交流會上,商務部市場秩序司副司長溫再興透露,《意見》將從推廣適合融資模式、創造良好融資服務環境和建立商圈與金融機構的合作機制三方面促進商圈融資。
“發展商圈融資,放大了單個企業的信用,可以增強其融資能力,也降低了金融機構的征信成本,提高其為中小商貿企業服務的積極性。”溫再興透露,《意見》將進一步明確商務主管部門、銀行業監管部門、融資性擔保機構、金融機構、商圈管理機構在推動商圈融資發展中承擔的職責。
據了解,目前浙江等批發市場較為發達的地區自發形成了三種較成熟的商圈融資模式,即商圈擔保融資、供應鏈融資和商鋪經營權質押融資,《意見》很有可能將這三種模式推向全國。
商圈擔保融資是指每個成熟商圈配有商圈管委會或者管理公司,入駐商圈的中小商貿企業可向商圈管理機構申請融資,由管理機構初步篩選后,配備擔保公司為合格者擔保獲取銀行貸款;供應鏈融資是指商貿企業將自身運營狀況置于商圈內有實力和信譽的供應鏈核心企業監管下,借助核心企業為自身增加信用,獲取銀行貸款;商鋪經營權質押融資是指個體工商戶將商鋪經營權、優先續租權向銀行質押獲取小額融資。
“在推廣過程中,金融部門一方面要慎重選擇商貿集群所在的區域,另一方面也要設計合適的商圈融資產品。”中央財經大學中國銀行業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認為,各地紛紛上馬商圈、商業區,其中不乏大量盲目行為,銀行在支持商圈企業融資時,應該考慮商圈的客流量、經營收益狀況和軟環境,避免不必要的風險,“可以從政策層面鼓勵商圈內布局更多的金融網點,使金融機構更了解商圈的發展情況,從而決定是否以及如何提供融資”。
郭田勇同時表示,在為商圈提供融資時,重點是金融產品創新,針對不同的融資主體、規模和期限設計相應的融資產品,并借助管委會的力量對放貸企業進行貸前調查、貸后監督與管理,還可以建議當地政府建立健全擔保體系和風險補償體系,以利于銀行降低風險、開展業務。
實際上,商圈貸款在北京已經有所嘗試,此前北京銀行曾與西城區什剎海商會簽署銀企合作協議,通過經營權質押、商標質押、聯保貸款與傳統擔保方式相結合的組合擔保方式,向什剎海商圈內中小企業及個體工商戶提供靈活、便捷的金融產品和融資方案。
相關鏈接
融資難阻礙商圈發展
“商圈”是指集聚于一定地域或產業內的商貿業經營群體,最常見的商圈有商品交易市場、商業街區、物流園區、商貿服務業功能聚集區,以及包括上下游交易鏈條的供應鏈集群等。在商務部市場運行調控專家、北京工商大學商業經濟研究所所長洪濤看來,“商圈”就是以吸引點、輻射線、擴散面和消費流集合起來的商貿中心,通過少數龍頭企業帶動整個商圈發展,商圈內聚集著大量的中小商貿企業。
據不完全統計,我國有中小商貿企業2600萬戶,占商貿企業總數的99%以上,受制于固定資產少、規模小、業態繁多,中小商貿企業長期面臨著融資困境。(記者 齊琳 實習記者 王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