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拆遷條例傾向按市場價補償
國務院法制辦:“你把人家房子拆了,總得讓人家有能力購買新房子”
中國日報網消息:據人民網消息,國務院法制辦主任曹康泰日前接受記者專訪時表示,目前法制辦正在就征收條例草案征求地方意見,并還將請被拆遷人表達意見,草案修改完善后,將會盡快公開征求公眾意見。
針對征收條例制訂中遇到的困難,曹康泰將之概括為三個主要問題。首先面對的是如何界定公共利益的問題,他表示,征收條例將會采取列舉的方式界定公共利益,且傾向于采取對公共利益進行范圍較窄的界定,不過這遭遇了地方的不同意見,地方希望能夠將之界定得寬一點。
征收條例遇到的第二個困難為征收程序,曹康泰介紹,包括征收程序由誰啟動等問題都需要征收條例作出規定。
此外,補償問題也是難點,曹康泰表示,法制辦傾向于按市場價格補償,“你把人家房子拆了,總得讓人家有能力購買新的房子”。
專家:不應該由地方政府定,要制訂全國指導規則
在近年出現的一系列房屋拆遷悲劇中,補償一直是問題的核心。補償標準如何確定,也是研討會的焦點之一。
關于補償標準,某市交通建設委員會主任在接受央視采訪時認為,在政府投資改擴建的背景下,如果某地塊市值大幅提升,群眾不應該享受土地增值價值。這一觀點遭到公眾和學者的一致批評。沈巋認為,補償標準原則上應當按照房產被拆遷時的市場評估價來確定,而不是房屋蓋建之初的市場價。
針對征收補償的問題,王錫鋅建議,應當改變完全由地方政府規定補償標準的做法,而應制訂出全國性拆遷補償指導規則,規定補償標準的基本原則,包括對被拆遷人生活、居住等方面的因素。地方政府則根據自己的情況做一些具體規定,但不得與全國性指導規則發生沖突和抵觸。
(來源:人民網 編輯:歐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