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英國《每日電訊報》8月18日報道,英格蘭中部地區的一個地方議會企圖強行為一名已經有兩個孩子的智障媽媽做絕育手術,在當地引發強烈爭議。一名法官認為,政府無權剝奪智障人員生兒育女的權利。
這名婦女現年29歲,智商只有53,屬于中度弱智,她平時在社區大學上學,并做些志愿者工作。她的丈夫也是智障人士,智商為65。兩人生育了兩個孩子,但都被政府送給其他家庭去撫養。一年以前,負責照顧這名女子的社會工作者向當地議會反映,該女子可能遭到來自丈夫的家庭暴力,丈夫不允許她采取避孕措施。議會方面稱,經過醫生診斷,這名弱智媽媽既不明白不避孕的后果,又不知道養育孩子都需要干些什么。所以議會決定,為保護她的利益,讓警察強行把她帶到醫院做絕育手術。
但是該地區的法官博代認為,這屬于政府干預個人和家庭生活,是不能接受的。法官指出,許多第一次生孩子的準媽媽都不了解當父母需要干些什么,如果以此為據剝奪智力殘疾女子的生育權將被視為“家長式做法”。不過法官同意議會的看法:弱智媽媽自己不能做出是否避孕的決定,一切決定可能都是智商略高的丈夫所做的。
按照國際通用的韋氏量表計算,一般人的智商大約在85-110之間,智商在140以上的人可稱得上“天才”,70-85屬于臨界弱智,55-70屬于輕度弱智,40—55屬于中度,25—40屬于重度,25以下屬于極重度智力殘疾。中度及更嚴重的智力殘疾人大多是先天愚患者,夫妻均為智障人士的話,其生育智力低下孩子的概率比正常人高很多。
法官最后裁定,議會應再次評估當事人是否具有撫養更多子女的能力,然后采取“適當”做法。議會則認為,法庭沒有完全否定強制絕育的可能性。一名法律專家表示,政府派警察把當事人從家中拖走強行做絕育手術是很不尋常的舉動,應該慎重行事。
出于對當事人的保護,法庭沒有透露智障媽媽的身份和兩個孩子的智力情況。
(來源:中國日報網 張品秋 編輯:劉純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