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開“中國法治網”的真實面目
王錄軍告訴記者,5月30日凌晨4時,在初步掌握案情的第一時間內,行唐縣公安局立即派出10余名精干民警赴北京展開密調查。
民警發現,一個叫穆景基的人為“中國法治網”網站負責人。為盡快掌握“中國法治網”內幕,赴京民警和行唐縣有關領導到國務院新聞辦公室網絡局進行了詳細咨詢。網絡局根據匯報的案情,立即安排人員迅速核實“中國法治網”相關情況,并組織網絡局、新聞出版總署、司法部法制宣傳司、公安部有關人員召開協調會議,聽取行唐民警的初查介紹。有關領導明確指出:這是一個以非法網站實施違法犯罪的案件,要求相關部門配合行唐縣開展偵破,徹底查清案件事實。
公安干警審訊犯罪嫌疑人(行唐縣公安局王錄軍攝)
在國務院新聞辦的直接推動下,“5·29”假網絡記者案偵破工作取得了突破進展,經查,幾名假記者所持的名片上所留的兩部固定電話,在朝陽區花家地一帶的一座居民樓內。當晚8時,民警在該居民樓三樓的一處住房內發現了假記者的“辦公”窩點,查扣電腦9臺、傳真機、復印機各1臺、“中國法治網”公章、鋼印各1枚以及大量非法印刷品、征訂單、賬本等物品,調取了“中國法治網”網站的所有數據。在被扣的電腦中,查獲了該假記者團伙大量的內幕性信息。與此同時,操縱“中國法治網”的主要犯罪嫌疑人穆景基被民警抓獲。
經偵查證實,“中國法治網”系犯罪嫌疑人穆景基租用北京億騰環球科技有限公司的服務器,2005年7月6日經信息產業部門審核,注冊了個人性質的“法治中國”網站(該網站為非經營性質的網站)。2006年6月,在沒有經過任何部門審批的情況下,他私自改成了“中國法治網”。
據國務院新聞辦網絡局介紹,按照規定,用“中國”二字打頭開辦的網站單位必須經過有關部門批準,而“中國法治網”沒有辦理任何相關手續,也沒有辦理網絡經營許可和網絡出版許可。在此情況下,穆景基自行設立發行點,并于2006年8月15日與李某(在逃)簽訂協議,李某為“發行部”負責人,全權代理《中國法治網·資訊》的營銷工作,招聘“發行”人員,收取“發行”人員每人1000元押金,違法制作、發放“中國法治網記者證”和名片,借助中華全國律師函授中心免費發放的內部刊物《法治動態》到各地政府部門及企事業單位進行《中國法治網·資訊》征訂。
據警方查明,該假網絡記者團伙已經發展成員80余名,這些人來自河北、河南、陜西、福建、江西等地,征訂單位達到了580余個,已經征訂《中國法治網·資訊》900余份,涉案金額達一百余萬元。通過調查穆景基的賬戶,目前已經查證屬實657832元。這些征訂單位分布在河北、河南、陜西、福建、江西、遼寧、內蒙古等地。訂閱單位往往只是收到了該網站郵寄的內部刊物,多數無法在“中國法治網”網頁上瀏覽《中國法治網.資訊》的內容。
一個自吹為“國家級媒體”的假網站大案,至此基本清晰。目前,行唐縣公安局正在進一步全力調查其他涉案人員。(來源:新華網河北頻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