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7州市社區民營醫院 實施基本藥物制度
昨日,記者從省衛生廳獲悉,昆明、楚雄、玉溪等7個州市探索在社區衛生服務站、民營醫院等非政府辦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
為不斷擴大基層基本藥物制度實施覆蓋面,云南省鼓勵各地結合實際,采取購買服務方式,逐步將非政府辦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納入基本藥物制度實施范圍。目前,全省16個州市中,昆明、楚雄、玉溪、文山、紅河、昭通、保山7州市探索在社區衛生服務站、民營醫院等非政府辦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在堅持所有政府辦的醫療衛生機構實施基本藥物制度政策的同時,非政府辦的醫療衛生機構也將逐步納入實施范圍。(陳娜)
來源:云南網 編輯:寧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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