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將籌建首支高速公路快速救援專業隊伍
高速公路上,一旦發生車禍,就會發生交通擁堵甚至暫時性的交通中斷,一堵就是數小時。云南省交警總隊調查顯示,2011年1至8月,全省各條高速公路上超過兩小時以上的交通中斷事件接近450余次,中斷時間最長的甚至達到了14小時。令人尷尬的是,高速公路車輛施救能力嚴重不足。到目前為止,全省高速公路竟然沒有一家正規化、專業化的車輛救援服務機構或企業。云南省交通運輸廳副廳長陳學剛透露,最近省交通運輸廳與省公安廳(以下簡稱兩廳)將聯合出臺相關管理措施,正積極著手組建云南省第一支專業化救援隊伍。
挑 刺
高速公路快速救援體系不完善
目前,云南省高速公路快速救援體系還很不完善,相關的法律法規滯后,道路交通事故快速救援預測、預警和協調聯動存在體制、機制上的極大障礙。
問題1 體制僵化
交警路政“互不買賬”
在一些事故發生后,曾經出現了交警路政“互不買賬”的情形。“今后絕不允許這樣的情況再發生。如何在現場進行救援和交通疏導,要圍繞保暢和安全這個主題,相關單位的一線人員可以通過共同協商,現場決定、現場解決。無法在現場做出決定的,立即聯合上報,快速處置。”云南省公安廳副廳長董家祿如是說。
云南省交警總隊高速公路交巡警支隊楊紅波說,在聯勤聯動工作方面,雖然一些路段與轄區沿線公安、消防部門建立了區域警務聯動機制,但運作方式都是以溝通協調為主,實施起來不夠靈活快捷,為做到快速出警、快速處置、快速撤除目前還很難。
云南公安廳交警總隊長陳新鋼坦言,高速公路施救管理體制在高速公路施救新形勢面前,不斷暴露出自身制度的僵化和混亂。
問題2 通道阻塞
無法及時進入事故地點
云南省交警總隊事故處副處長楊勁松說,由于受高速公路封閉式通行環境的影響,絕大多數路段不具備車輛分流條件,一旦發生交通事故不僅嚴重影響高速公路的通行效率,而且還容易導致二次事故的發生,危及通行安全。
楊勁松認為,高速公路上一旦發生交通事故,在短時間內車輛就會將路面通道全部堵塞,高速公路沿車輛順行方向右側的路肩、停車車道和緊急停車帶為應急車道,其他車道為行車道。但在實踐中,應急通道的保留不理想,被大量不按規定行車的車輛占用。救援人員,救援裝備無法在第一時間內到達現場進行快速救援,只能步行進入現場,給快速救援造成了障礙,應急車道堵塞就會阻礙事故救援、勘查車輛的進入,從而無法及時進入事故地點,會造成更大、更嚴重的傷亡。因此,需要保障快速救援通道的暢通,提高道路交通事故快速救援通道保障和快速處置能力。
問題3 設施薄弱
交警隊無固定執勤場所
記者了解到,由于高速公路交警經費實行分級財政承擔的政策,目前全省各地高速公路交警普遍存在交通管理基礎設施建設薄弱的問題,絕大多數交警大隊、中隊無營房,靠租用民房辦公,駐地離高速公路較遠,同時在高速公路沿線沒有固定的執勤執法場所。
楊勁松介紹,目前高速交警大隊、中隊在高速公路收費站、公路沿線現有的部分管理設施均為臨時性板房,條件很差,管理力量“上不去、留不住”的問題十分突出。以水昭高速公路交警大隊一中隊為例,該中隊自2008年建隊以來,負責渝昆高速(水富段)出省入滇重要門戶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但到現在為止,由于經費、征地等原因,一直租用水富縣某住宅小區單元樓的二樓一套民房作為辦公室,僅在水富收費站建有臨時性的執勤執法用房,中隊駐地距執勤點相距接近5公里,給民警工作、生活、路面勤務安排,高速公路快速應急處置等方面都帶來很多困難。
問題4 能力不足
無專業化清障施救機構
云南省交警總隊事故處的一份材料顯示:高速公路車輛施救能力嚴重不足的問題日益尖銳。一方面是全省高速公路交通流量迅猛增長,通行環境更加復雜;另一方面,與高速公路通行安全密切相關的車輛救援服務體系建設滯后。目前,在全省高速公路上發生的重型貨車、大型車輛等交通事故特別是多車相撞的事故中,以及因故障停放在高速公路路側的機動車輛,由于沒有專業化的故障車輛施救機構,車輛施救組織能力、專業裝備嚴重不足,缺少大型吊車和重型拖車,這些肇事車輛在事故現場處理結束后,得不到及時的清理,故障車輛也只能停靠在路側或者車道內,長時間滯留在高速公路上。
到目前為止,云南省高速公路沒有一家正規化、專業化的車輛救援服務機構或企業,車輛救援服務工作主要依靠社會汽車修理廠承擔,普遍存在“企業規模小、救援能力弱、作業也不規范、服務水平低”等問題。
支 招
建立高速公路快速救援機制
事故救援是一項大產業,急需建立完善高速公路快速救援機制體系。
建議1 聯動機制
推廣“三位一體”協議模式
“事故導致長時間堵塞,其原因除了道路建設標準低、交通參與者素質低、道路設施不全外,更重要的是各相關單位溝通少,沒有建立起一個完善的聯勤聯動機制。”針對高速公路上大小事故導致交通嚴重堵塞的問題,陳學剛一針見血地指出。
“如何進一步加強交通和交警部門的協作,保障公路的高效暢通,這個問題兩廳應該好好坐下來談談了。”董家祿如是說。
“加強道路巡查、應急管理、隱患整治、聯合執法、治安防控等,歸根結底是要加強與高速公路經營管理單位之間的工作協作機制。”陳新鋼說,共建平安暢通高速協作機制,是當務之急也是重要環節。
據了解,就高速公路而言,2010年8月,省公安交警總隊、省公路路政管理總隊和省公路開發投資有限公司已經就關于共建平安暢通高速協作機制事宜進行了聯合發文。這個協作機制的內容很完善,建立了“三位一體”的區域協作管理制度,和道路巡查、應急管理、隱患整治、聯合執法、治安防控等9個方面的工作協作機制,并對機制的督導、檢查和獎勵、問責都做了具體規定。
實踐證明,這個機制建立以后,交通行業和公安交警部門的協作得到了質的提高,對公路和交通的日常管理發揮了積極作用。陳新鋼建議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把該協議模式推廣到全省其余所有高速公路經營管理單位。
建議2 救援專業化
高速路快速體系急需建立
隨著全省高速公路的擴建和延伸,建立一支快速救援專業化隊伍勢在必行。
據介紹,參照以往慣例,云南省在高速公路事故中的受損車輛歸高速公路交警支隊施救隊負責施救,而高速公路上的故障車輛歸高速公路管理局施救隊施救。這種模式,在后來的演變中逐漸演變為高速公路上存在著兩支隸屬不同部門的施救隊,分別受不同的規章規制,按照自己的方式進行業務施救的情況。
當前,云南高速清障救援主要以經營單位為主,社會施救公司為輔的方式進行救援。董家祿指出,現在一旦發生交通事故,受傷者被困、危化品泄漏、車輛起火等情況,路政清障即便在第一時間趕赴現場,面對情況也無能為力;只能等待消防等部門前來救援。
楊勁松認為,建立健全高速公路社會救援力量的核心就是建章立制。希望由路政主管領導牽頭,建立社會動員機制,遇到突發事件和自然災害時,動員和發動社會救援的力量,實施快速救援。從目前云南省高速公路的總體情況看,緊急救援機制的建立正在逐步建立和完善。
云南省交通運輸廳與云南省公安廳相關領導表示,下一步,“兩廳”將聯合有關部門,按照市場運作的模式,組建一支專業化的應急救援隊伍。目前,該項工作正在精密鑼鼓地進行。(夏體雷)
來源:春城晚報 編輯:寧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