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切實保障參保人員醫療保險待遇,進一步加強對慢性病門診管理,青河縣社會保險管理局于2013年1月1日開始對全區患有慢性病的參保人員進行查體和辦理換證、辦證工作。
目前146名參保人員已在青河縣人民醫院完成了查體工作,對鑒定合格的參保人員將給予辦理《慢性病門診補助證》。該證有效期為三年,期滿后,需重新申請鑒定。持《慢性病門診補助證》的參保人員,對其年度內治療規定病種的門診費用實行補助:起付標準200元以上的部分,200元-5000元以內補助85%,5001元-6萬元補助90%,6萬元以上部分補助80%,最高補助限額15萬元。(記者 毛衛華 通訊員 馬孝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