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伊始,在“史上最嚴交規”發布實施以來的半個月里,奎屯市公安局交警大隊民警在嚴格執行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同時,從客觀實際出發,溫情執法,充分彰顯“以人為本”的法治理念,從而贏得了奎屯廣大市民的交口稱贊。
原來,1月15日早晨,奎屯市驟降大雪,飄落的雪花給城市的建筑、樹木、馬路,以及來往行駛的車輛披上了一層厚厚的“冬衣”。此時,正在道路冒雪執勤的民警,發現有許多行駛車輛的號牌都被揚起的積雪遮擋住而無法看清。見此情景,執勤民警經請示領導后,首先對此類情況的車輛進行攔停,然后提醒駕駛員除去號牌上的積雪而不作扣分和罰款處理。
此舉一出,不少駕駛員驚喜萬分,逢人就說:“如果按照新交規,今天我要被交警記12分,還要交罰款。沒想到交警能夠從實際出發,客觀執法,讓我們感到很溫暖,真是法律無情人有情!”(記者 毛衛華 通訊員 鄔宗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