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魯木齊市大氣污染治理工作情況通氣會現場
自治區環保廳副廳長王聯社在介紹情況
11月21日下午,新疆環保廳舉行烏魯木齊市大氣污染治理工作情況通氣會。自治區環保廳副廳長王聯社在會上表示,繼實施總投資121億元的煤改氣工程取得階段性成效之后,自治區將繼續采取強有力的措施,進一步推進烏魯木齊市大氣污染治理,把麗日晴天和新鮮的空氣還給烏魯木齊各族市民,以推進新疆生態文明建設。
烏魯木齊煤煙型污染得到有效治理
近年來,烏魯木齊城市規模不斷擴大,能源消耗持續增長,受特殊的地理環境和氣象條件影響,烏魯木齊市冬季取暖能源主要依靠燃煤,市區大氣污染十分嚴重,烏魯木齊市成為全國113個環保重點城市中冬季大氣污染最嚴重的城市之一。每到冬季,從烏魯木齊市區西部的雅瑪里克山上眺望城區,一個非常巨大的“黑鍋”倒扣在城市上空,在冬季呼吸上新鮮的空氣成為烏魯木齊市民的最大期望。
自治區和烏魯木齊市這些年也一直在采取集中供熱、熱電聯產、搬遷污染企業、機動車輛尾氣達標排放等措施推動大氣污染的治理,扭轉了大氣污染持續惡化的局面。2012年,烏魯木齊市投資121億元實施煤改氣工程,將城區189家供熱單位的燃煤鍋爐改造成改燒天然氣的燃氣供熱鍋爐,實現清潔能源供熱面積1.16億平方米,使全市天然氣供熱面積比重增加到76%。據烏魯木齊市環保局統計,10月15日—11月15日,烏魯木齊市環境空氣質量API指數全部達到優良天數,與去年同期相比,優良天數增加3天,輕度污染天數和中度污染天數分別減少2天和1天。二氧化硫濃度同比降幅36.5%,可吸入顆粒物同比下降8.4%。二氧化氮日平均濃度與上年同期持平。
對烏魯木齊區域所有企業實施最嚴格的環境管理措施
自治區環保廳副廳長王聯社說,國家環保部已將烏魯木齊區域(包括烏魯木齊市、昌吉市、阜康市、五家渠市)納入國家重點區域大氣防治“十二五” 規劃中,并將烏魯木齊市納入國家城市空氣質量改善試點示范區進行支持。
今后,自治區環保廳將會同兵團環保局、烏魯木齊市環保局、昌吉回族自治州環保局對烏魯木齊區域(包括烏魯木齊市、昌吉市、阜康市、五家渠市)重點企業大氣污染狀況及污染處理設施運行情況繼續開展聯合監督檢查,對所有企業實施最嚴格的環境管理措施,加大監測、監察力度,嚴厲查處企業污染物排放超標等違法行為,對未完成限期治理任務的區域,企業和單位,不予審批新建和改擴建項目,達不到環保要求的項目一律不得開工生產,對經整改污染物排放仍不達標的企業,實施停產治理。同時,要加快燃煤電廠煙氣脫硝工程建設力度,進一步削減氮氧化物排放量。
全面推行綠色施工管理模式,強化揚塵治理
王聯社說,自2013年開始,烏魯木齊市區所有施工場點均要嚴格執行綠色施工標準,控制施工揚塵污染;對所有進入烏魯木齊市的載貨車輛采取密閉、清洗等防塵設施,有效抑制交通揚塵;大力開展清潔城市運動,嚴禁露天焚燒垃圾、廢舊輪胎、塑料、秸稈等,生活垃圾必須密閉收集、及時清運,保持市容環境整潔;進一步加大對企業生產原料、原煤等運輸、裝卸、存儲等環節的監管力度,督促各大電廠必須密閉煤倉、密閉帶式煤炭輸送方式。加強對露天采石、采礦作業的揚塵治理,完善環境管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