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20日從太原市房管局獲悉,太原市將在3年內實現最低收入人群保障性住房全覆蓋。目前太原市政府常務會議已原則通過了《關于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的實施意見(草稿)》,《意見》的通過將進一步推動太原市的保障房建設。
太原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已將經適房、廉租房、公租房、限價商品房的建設以及棚戶區、舊城改造和城市基礎設施建設拆遷安置住房建設納入到了管理范圍內。
《意見》指出,太原今后在建設保障性住房時,要實際考慮到中低收入家庭的生活及經濟承受能力,將公共租賃住房的套型面積控制在60平方米以內;同樣對于棚戶區改造和普通商品住房項目也要以被拆遷居民的實際情況為出發點,保證90平方米以下的戶型比例不得低于70%。太原將根據家庭人口、代際結構和安全健康要求等因素,嚴格控制保障性住房套型面積標準。實現公平公正的保障標準。對于保障房的設計應該認真優化戶型設計,使小空間能夠滿足居民的基本居住生活需求,做到集約化、多功能、質量保證。
對于出現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難、難住房的問題,《意見》中明確提出各部門要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利用3年時間實現最低收入人群保障性住房全覆蓋,從而進一步解決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難,并逐步改善太原市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新就業職工和穩定就業的外來務工人員的居住環境。《意見》要求,各相關部門積極引導產業園區和大中型企業等建設公租房。同時與"城中村"改造同步,鼓勵改造農村集體組織建設公租房,為失地農民奠定長期穩定收入的保障,改進農民的住房條件。太原市各縣(市、區)政府要按照各自區域內廉租房和公租房保障家庭的需求總量,為年度建設項目提供強有力的依據。努力實現集中新建與分散配建相結合的建筑模式,大規模建設廉租房和公租房。尤其是對于廉租房和公租房用地,要充分利用國有存量建設用地以及計劃進行改造的 "城中村"集體建設用地。對于配建土地總量不足的縣(市、區),可利用新增建設用地進行建設。各縣(市、區)政府要提前完成項目選址、征地補償和申報工作等前期的一系列工作,太原市國土部門要提前做好農地轉用上報工作。從而有利于保障房的推進進程。
來源:新華社(記者趙陽) 編輯:孫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