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辦學校初中招生工作7月18日開始。民辦學校招生繼續實行學生及監護人自愿報名的原則,凡被民辦學校錄取的學生,不再參加公辦初中學校的分配。招生中,任何學校不得以任何方式組織考試或變相組織考試。
今年,全市民辦學校初中招生工作實行“民辦學校自主招生、市教育局監管”的工作體制。招生必須堅持學生及監護人自愿報名的原則,凡被民辦學校錄取的學生,必須由監護人和學生與學校簽訂正式協議,教育行政部門將不再為其分配公辦初中學校的學位。按照市教育局安排:7月18日,我市開始民辦學校初中招生工作;7月25日前,各民辦學校要組織并完成初中招生工作;7月28日前,民辦學校要張榜公示錄取名單。民辦學校初中招生工作要在小學畢業生升初中分配工作之前完成,個別不能在規定時間完成招生任務的學校,經批準可順延招生時間。
招生過程中,各民辦學校必須嚴格執行下達的招生計劃,任何學校和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超計劃招生,并嚴格將班容量控制在56人之內。市教育局將組建督察組對民辦學校初中招生工作進行督察監管,對違反規定招生的學校和個人,一經查實,將予以停止招生直至吊銷辦學許可證。(岳娟紅、張姬)
來源:太原日報 編輯:孫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