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26日從北京市民政局獲悉,自2013年1月1日起,北京市將再次上調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其中城市低保標準增至家庭人均580元/月,農村低保最低標準增至家庭人均460元/月。
據介紹,此舉旨在確保低收入群眾的生活水平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得到提高,調整主要以統計部門提供的此間居民基本食品費用支出和其他生活必需品費用支出為基礎進行測算,進一步考慮了天然氣等能源價格上漲等因素,并綜合考慮了與其他社會保障標準的關系。
據了解,與現行的低保標準相比,2013年實行的新標準城市家庭人均上調了60元/月,調整幅度為11.54%;農村家庭人均上調了80元/月,調整幅度為21.05%。北京市各區縣政府在此基礎上制定本區縣農村低保標準調整方案,城鄉低收入家庭認定標準維持現行標準家庭人均740元/月。
截至2012年10月底,北京市城鄉低保對象共17.83萬人,其中城市低保對象11.09萬人,農村低保對象6.74萬人。本次城鄉低保標準調整后,預計全年增加低保金支出約1.45億元,總計全年城鄉低保金支出約10.66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