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①: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在北京召開。
鞠 鵬攝
圖②:全國人大代表行使表決權。
資料圖片
圖③:一位全國人大代表在人民大會堂認真聽會。
陳建力攝
圖④:代表法修正,人大制度進一步完善。
陳建華攝
“一個立足中國國情和實際、適應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需要、集中體現黨和人民意志的,以憲法為統帥,以憲法相關法、民法商法等多個法律部門的法律為主干,由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等多個層次的法律規范構成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已經形成。”
——吳邦國在十一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上宣布
法,治國安邦之利器。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形成不是立法任務的完成,更不是立法活動的終結。
法律不僅是寫在紙上的,也應是在生活中看得見、摸得著的,只有執法追上立法的步伐,不折不扣落實,法律才能在人們心中生根。
立法更加注重民生與民聲
出境入境管理法、軍人保險法以及關于修改清潔生產促進法的決定、關于修改民事訴訟法的決定和關于修改農業技術推廣法的決定表決通過……隨著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如期形成,2012年中國開始步入法律修改與完善的新階段。
新階段新特點。現代意義上的立法,應該是一項“陽光下的民主事業”。
立法,作為體現我國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的一個側面,雖然它并不完美,有待進一步加強和完善。但是回首10年來的立法實踐,我們仍然可以實在地感受到我國民主法制建設的巨大進步。
10年來,黨和人民的主張經過法定程序成為國家意志,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的成功經驗以法律形式固定下來,而法律的制定又進一步推動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建設的全面進步。
10年來,物權法、勞動合同法、村委會組織法等同人民群眾關系密切的法律草案一次次向全民公布,廣泛征求意見;座談會、論證會、聽證會,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經常向專家和群眾征詢意見……立法工作越來越集中民智,反映民情,體現民意。
10年來,隨著民主法制建設的不斷推進,從“閉門立法”到“開門立法”,從“一致通過”到“棄權”、“否決”,逐步完善的立法程序推動著立法工作日趨科學化和民主化。
10年來,中國的立法給予權利越來越多的關切:國家賠償法從根本上否定了權力違法免責的特權,為公眾描繪了由權力社會走向權利社會的明朗前景……
10年來,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在立法思想、理論、理念等方面積累了豐富的經驗,對立法工作的特點和規律進行了許多有益的探索,本身就是一筆寶貴財富,必將對我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起到重要的指導作用。
以前,老百姓感受到的民主,更多的是選舉,是管理,是監督……立法的民主,讓老百姓的民主“更上一層樓”。這也正是老百姓身邊實實在在看得見、摸得著的“政治文明”。
變閉門造車為開門立法
今年8月,預算法修正案草案征集意見數達33萬多條,遠超出此前征集意見數最多的個人所得稅法修正案草案。
2011年4月至5月,個人所得稅法修正案草案征集意見時,一個月內征集到23萬條意見,超過2009年至2011年20部法律的總和,曾創下人大立法網上征求意見的紀錄。
2008年1月1日開始實施的勞動合同法,今年首次修改。6月26日,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七次會議首次審議勞動合同法修正案草案。中國人大網顯示,從7月6日至8月5日,征集意見數達55萬余條,再創法律草案征集意見數之最。
作為一部關系每一名勞動者和用工方的法律,從啟動立法開始,勞動合同法一直備受社會各界關注。2006年3月20日,勞動合同法草案公開征求意見,僅一個月就收到了社會各界意見19萬多條,創下了法律草案向社會征求意見得到反饋數之最。
2008年,全國人大常委會將法律草案公開征求意見制度化,而今年幾部法律草案同時征求意見,呈現出公眾參與熱情“井噴”的態勢。
面對如此高的參與熱情,當前公眾參與立法還有什么不足、立法機關應如何完善制度,以進一步提高公眾參與立法的質量,整體提升公民有序參與立法的水平,都是值得深入思考的問題。
去年5月20日,來自山西省長治市潞安礦業集團常村煤礦工人王垠受邀同其他15位公眾代表一起,與全國人大常委會機關有關方面負責人面對面提出他們對修改個稅法的意見。王垠說,他深切地感受到我們國家正在依法治國的軌道上快步前行。
我國的立法工作之所以能夠取得令人矚目的成就,一個重要原因就在于“開門立法”,改變了過去閉門造車的模式。同時,人大在立法方面引入了民眾參與機制,包括物權法、勞動合同法等眾多與民眾息息相關的法律,通過各種渠道公開征求意見,聽取建議,被外界形容“中國立法步入平民時代”。
“提高立法質量的重要途徑是民主立法和科學立法。”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有關負責人表示,科學立法一是要使立法符合社會發展規律,準確反映法律所調整的社會關系的本質和內在規定性;二是要使立法符合法律自身發展的規律,處理好法律的穩定性和變動性、前瞻性和現實性、原則性和可操作性的關系。
民主立法是科學立法的前提。近年來,我國民主立法步伐引人矚目。聽證會、論證會、向社會公開法律草案征求意見,通過廣集民意,立法機關可以確認法律所要解決的問題并盡量在法律中回應這些意見和需求。
立法后評估逐步走向常態化
在今年8月舉行的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八次會議上,一項新的議程引起各界關注:審議全國人大內務司法委員會所作的關于殘疾人保障法立法后評估的報告。報告認為,殘疾人保障法制度設計較科學、合理,具有較強的可操作性,法律實施保障逐步加強,法律實施的績效不斷凸顯。針對評估中發現的問題,報告提出了進一步完善殘疾人法律體系、完善實施殘疾人保障法的政策措施等建議。
何為立法后評估?通俗的說法就是為法律做“體檢”,也被人們習慣性地稱為“法律回頭看”,指的是法律、法規頒布實施一段時間后,結合法律、法規的實施情況,包括取得的成效、存在的問題,對特定的法律、法規進行評估,目的在于更好的實施、修改完善被評估的法律、法規,并從中總結經驗,為開展相關立法提供借鑒和指導。一部法律的質量如何,不僅要在出臺前接受層層把關,更要在出臺后接受實踐的檢驗。目前,全國許多地方人大常委會都開展了立法后評估工作,而作為提高立法質量的重要環節,立法后評估將從試點逐步走向常態化。
“提高立法質量的問題,是立法工作永恒的主題。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一直高度重視提高立法質量的問題。只有提高立法質量,才能使我們制定的法律立得住、行得通。”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副主任李飛說。
隨著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形成,中國在提高立法質量上所取得的有益經驗為外界所關注: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為立法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為各方所遵循;堅持以人為本,尊重人民主體地位,尊重人民首創精神,從人民的實踐創造中汲取智慧,從人民的發展要求中獲得動力成為中國立法為公眾接受的重要法寶;而正確把握最廣大人民根本利益、現階段群眾共同利益、不同群體特殊利益的關系,正確反映和統籌兼顧不同方面群眾的利益,著力解決人民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則成為法律得以順利實施的重要前提。
近年來,立法科學化更大的動作是向現行有效法律“開刀”。
隨著實踐的發展,有的法律已明顯不適應經濟社會發展需要,有的法律規定之間不盡一致或不夠銜接,有的法律因配套法規的缺失而影響有效實施。立法工作越深入,法律清理任務越繁重。2009年,全國人大常委會對現有法律進行了一次集中清理,一攬子對59件法律的141個條文做出修改。除了這次“集中手術”外,新中國成立以來,全國人大常委會對我國法律先后動過幾次“大手術”:在1954年和1979年作過兩個具有法律清理性質的決議,并在1987年進行過一次全面清理。